2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薛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薛恆。資料圖。
瀟湘晨報注意到,2021年8月23日,薛恆主動投案。
薛恆1955年11月生,綏中人,一直在遼寧省工作,曾任遼寧省民政廳廳長、丹東市委書記、營口市委書記等職。
2011年1月晉升為副省長,2016年1月改任省政協副主席,2018年1月卸任。
值得一提的是,薛恆曾在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兼任省公安廳廳長。當時,他是從前任—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已落馬,系2021年“首虎”)手中接過該職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稱,薛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
此外,他還被指“大搞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單位的選人用人制度”。
通報稱,薛恆毫無紀法底線,以權謀私、執法犯法,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和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提到,薛恆被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瀟湘晨報記者李瓊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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