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沈淑婷)為保證考生們在高考、中考期間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應考環境,廈門市生態環境局、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近日發佈關於2021年高考和中考期間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通告,要求2021年5月23日至6月9日、6月18日至27日,一切噪聲源排放噪聲必須控制在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內,嚴禁超標排放。
通告要求,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從事產生噪聲、振動的室內裝修活動。禁止12:00至14:30、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區、文教區、混雜區進行任何產生噪聲、振動超標的活動(包括澆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樁等施工作業)。
文化娛樂場所、餐飲業及其他商業活動場所要加強管理,確保邊界噪聲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工業企業要加強生產管理,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高考和中考期間,各級生態環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加強現場監督,組織巡查,嚴格執法。對發現違反規定造成噪聲擾民的行為,依法予以嚴懲。工業噪聲污染、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24小時投訴電話:12345。
作者:沈淑婷
來源:廈門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