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蘇省醫保局發佈消息
為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障工作
省醫保局、省財政廳、
國家税務總局江蘇省税務局
印發了相關通知
2020年,江蘇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80元。同時,鞏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達到70%。
01
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
保險籌資水平
根據通知,江蘇繼續提高財政補助標準。2020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80元。省統籌中央資金按規定對地方實行分檔補助,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到位。
同時,穩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不低於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280元。各統籌地區統籌考慮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具體籌資標準,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水平已達到省定標準的統籌地區,可根據實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同時,立足基本醫保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2020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02
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
門診用藥保障機制
通知要求,加強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鞏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基金支付比例達到70%。
強化門診共濟保障,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規範簡化門診慢特病保障認定流程。落實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推進談判藥品落地。
推動大病保險保障範圍向門診慢性病拓展,政策範圍內最低報銷比例提高到60%。
全面落實醫療救助對象、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以下簡稱低收入人口)等困難羣體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至10個百分點政策,減輕困難羣體醫療費用負擔。
03
將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
醫療救助保障範圍
江蘇將落實落細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資助政策,及時劃轉資助資金,確保應保盡保。 將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醫療救助保障範圍,享受相應的救助政策 。 鞏固提高住院和門診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結合救助資金籌集情況和救助對象需求,統籌提高年度救助限額。
內容來源: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封面來源:南報融媒體記者 徐琦
內容編輯:南報融媒體編輯 董夢穎
【來源:南京日報南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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