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雅安市寶興縣政府徵兵辦公室向各鄉鎮政府、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省市駐縣單位發出“關於對陳鵬拒服兵役實施處罰的通報”,決定對拒服兵役新兵陳鵬實施懲戒。全文如下:
關於對陳鵬拒服兵役實施處罰的通報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省市駐縣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拒服兵役新兵陳鵬實施處罰,現將有關問題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陳鵬,男,身份證號51312820010909xxxx,寶興縣穆坪鎮穆坪社區人,大專學歷。2019年9月,經縣徵兵辦公室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批准入伍至空軍河北某基地服役。
陳鵬入伍後,以各種不適應部隊生活為由拒絕服兵役,經縣徵兵辦公室、所在部隊領導及家屬多次做其思想轉化工作,仍拒服兵役。其所在部隊按規定對陳鵬作除名處理。
二、處理意見
鑑於陳鵬拒服兵役的行為,影響惡劣,嚴重干擾了我縣正常徵兵秩序,為教育警示適齡應徵青年,切實維護兵役制度的嚴肅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由縣徵兵辦公室會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給予陳鵬如下處罰:
(一)個人户籍“服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二)不得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兩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手續、升(復)學手續;
(四)取消其家庭和個人義務兵優待,並處以個人及其家庭寶興縣2019年度義務兵優待金兩倍罰款(2.699萬元);
(五)將陳鵬作為違反兵役法規的反面典型,通過縣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寶興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