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電杆上做“仰卧起坐” 他將面臨啥處罰?律師這樣説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2月21日晚,一男子違法爬上電杆導致上萬户人停電的視頻,嚇壞了不少市民。(此前報道:成都一男子爬上電杆做“仰卧起坐” 致上萬用户停電)。23日,成都市郫都公安針對此事發布通報,原來,該男子與他人發生糾紛,故意攀爬上高壓電線杆,發泄不滿情緒。目前其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前報道:發泄不滿情緒 電杆上做仰卧起坐 男子被刑拘)

該男子觸犯了哪些法律?或將面臨怎樣的處罰?23日,封面新聞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兩名律師,他們有如下觀點。

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華雨認為,該男子為發泄不滿,故意爬上城市交通主幹道高壓電線杆,引發羣眾圍觀、造成交通堵塞,導致電力公司被迫停電數小時、上萬户居民用電受到直接影響等嚴重危害結果,屬於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違法犯罪行為。

他介紹,該行為輕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可以對其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予以行政拘留;重則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可以對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從最新的報道看,該男子已被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可能因其破壞社會秩序的具體危害程度(指引發羣眾圍觀秩序混亂程度、造成交通堵塞程度、斷電及停電影響程度等),面臨被以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法處罰後果。

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邱浩然對此事也持有類似意見。他認為,該男子的行為嚴重干擾了居民生活,引起了羣眾圍觀,或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刑法規定,可能被處以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此外,如果他的行為又對國家電力設備造成了一定的損壞,也可能被定性為破壞電力設備罪,同樣可能被處以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律師提醒,近年來,因個人情緒、矛盾、糾紛甚或輕生等原因爬上高壓電線杆,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秩序混亂、斷電停電,甚至人員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這種行為因一時衝動或泄憤等目的,最終嚴重損害了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佔用公共資源、耗費人力物力警力,得不償失、愚蠢至極。這不僅應當根據《電力法》等規定依法承擔對用電用户的損害賠償責任,嚴重的還要受到治安甚或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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