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7月14日,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署了一項關於規範外國代理人活動的法律。
資料圖 新華社發
該法律規定,任何俄羅斯或外國的組織或個人,如果受外國支持或外國影響等其他方式開展政治活動,有目的地收集可危害俄國家安全的有關俄羅斯軍事技術活動的信息,或向公眾傳播、分發相關信息和材料,或資助上述類型的活動,均可被認定為外國代理人活動。這一法律自今年12月1日起生效。
普京當天還簽署了另一項法律,對號召從事破壞俄羅斯安全的行為和參與針對俄羅斯的軍事行動的俄羅斯公民追究刑事責任。此前,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和俄羅斯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分別對其審議通過,並提交俄總統普京。
法律規定,對公開號召開展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的,罰款10萬至50萬盧布,或處監禁2至4年;團伙作案或以暴力威脅的,處監禁5至7年和50萬至250萬盧布罰款。對參與侵害俄羅斯利益的軍事行動的,處以最高20年監禁和50萬盧布罰款。在武裝衝突或軍事行動中投靠敵方的,被視為叛國,處以12至20年監禁和最高50萬盧布罰款。與外國情報機構、國際或外國組織進行秘密合作的,處以最高8年監禁和最高100萬盧布罰款。對違反國家秘密保護規定的,因接觸國家秘密被限制旅行權但出國旅行的,將構成國家秘密的信息非法轉移至國外的,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對反覆宣傳或公開展示納粹主義和極端主義組織的標識的,最高可判處4年監禁。
(原標題:普京接連籤令!)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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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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