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抵押物“坑多”:昔日百強企業頻現糾紛
本報記者/楊井鑫/北京報道
8月20日,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一則執行裁定書,涉及到康佳環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佳環嘉”)、大連金嘉物資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嘉回收”)、環嘉集團有限公司和當地一家城商行的糾紛。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環嘉集團在再生資源行業久負盛名,曾在2017年中國民企500強排行榜上名列147位。該企業此前實際控制人王金平是廢品回收行業的一個傳奇,被戲稱為“破爛大王”。然而,由於王金平於2019年被調查立案,如今公司頻頻遭遇銀行追債,而貸款所涉及的抵押品風險也集中暴露出來了。
銀行押品遇“坑”
2018年4月13日,大連塞納再生資源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塞納”)向錦州當地銀行申請了一筆3000萬元的貸款,期限為1年,借款用途為回收廢舊物資。
同日,金嘉回收與該銀行簽訂《質押合同》,明確表示用位於大連市甘井子區革鎮堡街道羊圈子村羊圈子庫、大連市甘井子區革鎮堡街道中革村天順庫、金嘉回收院內的共計8572噸PET、PET雜料為上述借款提供質押擔保。另外,環嘉集團及實際控制人王金平也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此後,銀行與華夏易通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易通”)還簽訂了一份《存貨質押監管協議》,約定華夏易通作為監管公司對質押的質物進行監管。
然而,貸款到期後大連塞納並未按時償還債務。銀行於2019年11月27日向法院申請了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大連賽納、金嘉回收、環嘉集團有限公司、王金平名下3100萬元銀行存款其他等值財產。法院則向華夏易通送達了執行通知書,查封了金嘉回收的8572噸PET、PET雜料(部分物資在該公司院內)。
然而,康佳環嘉在上述財產被查封后向法院提出了異議,請求對財產進行解封。該公司稱,2018年7月17日、8月22日和23日,康佳環嘉與大連金嘉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嘉塑料”)簽訂買賣合同,康佳環嘉從金嘉塑料分別購買3909噸、1700噸和4200噸塑料,並承租了金嘉回收的金嘉南廠場地。康佳環嘉按約支付全部貨款,雙方完成貨物交付,並將貨物存放在金嘉南廠,實際佔有並管理經營。
康佳環嘉認為,該公司在法院查封財產前已經取得了貨物的所有權,並已經對部分貨物佔有並經營,而銀行對該物資的質權不成立。
銀行方面則認為,爭議貨物一直處於質押狀態,且一直由華夏易通派駐監管員駐場監管、實際控制。法院此前查封的羊圈子庫、天順庫及金嘉回收院內共計8572噸PET、PET雜料。其中位於金嘉院內(即金嘉南廠)的所有貨物(大約6000多噸)均為金嘉回收出質給銀行質物。
據瞭解,金嘉塑料系金嘉回收的全資子公司,而兩家公司均為環嘉集團的旗下企業。同時,康佳環嘉也是環嘉集團的關聯企業,該公司股權結構中康佳集團持股51%,環嘉集團持股39%。
2020年8月14日,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了康佳環嘉的異議請求。
記者注意到,環嘉集團目前涉及的貸款抵押糾紛並非僅一例。2020年8月26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公佈了一則執行裁定書,涉及葛洲壩環嘉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與環嘉集團、大連塞納、丹東銀行等公司的糾紛。
記者瞭解到,大連塞納、金嘉回收、環嘉集團等企業在丹東銀行貸款糾紛案件中,銀行向上述企業追債2.68億元,並申請了查封存放於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革鎮堡鎮中革村中革庫的廢銅鐵11.76萬噸和存放於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新水泥路航優庫的廢舊金屬7200噸。
但是,葛洲壩環嘉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葛洲壩環嘉”)向法院提出異議,稱其為涉案財產的真正所有人,法院查封該財產為其所有。
公開信息顯示,葛洲壩環嘉為環嘉集團的關聯企業,王金平在該公司的持股為45%。
2019年12月,某股份銀行向法院起訴環嘉集團追債6000萬元,並查封了該公司名下的42套房屋,查封期限為三年。但是,大連金升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了異議,認為環嘉集團將涉案的房屋租賃給了該公司作為商業經營,建築面積3633.7平,租期為20年,該公司對該財產享有租賃權益。但是,法院認為該説法不足以排除對財產的執行,異議的請求未得到認可。
抵押物風險隱現
環嘉集團此前一直在中國企業500強中榜上有名,更是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佼佼者。其原實際控制人王金平以塑料加工起家,並於2005年在金嘉回收、大連金嘉物資回收淩水分公司、大連海順物資回收公司、大連廣集物資回收公司、大連賽納、大連金凱旋再生資源收購等公司的基礎上組建了環嘉集團。
2019年環嘉集團內控風險暴露。在多宗涉及該集團公司與金融機構的官司中,公司方面稱環嘉集團實際控制人王金平、葛洲壩環嘉前法人陳熹均被立案調查。在此背景下,諸多的債務接踵而至,環嘉集團頻頻被銀行追債,也暴露出其中貸款抵押物的風險問題。
“儘管現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的應用,已經有很大一部分企業貸款能夠做信用貸款,但是金額較大的貸款依然還是以抵押為主,而抵押品是貸款風險的最後一道防線。”一家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抵押品的風險主要在三個方面:抵押品的真實性和價值,抵押品的權屬問題和抵押品的變現能力。
“銀行在貸款時提前會考慮到抵押品的變現能力,大多是有公允價值的押品,比如房產、鋼材等大宗商品,但是有些押品的變現能力較弱,甚至儲存不易、費用高,這其中也有一定的風險。”上述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
對於抵押品的真實性和價值及抵押品的權屬問題,則是風險較為集中的兩個方面。據該股份制銀行人士介紹,武漢金凰珠寶此前的80噸黃金造假涉及200億案件就是出現在抵押物真實性問題上。“當然,抵押物權屬問題近年也逐漸突出。以房產為例,抵押後出售、抵押後長期租賃很常見,這些都是貸款的‘坑’。銀行控制抵押物風險應該從操作層面加強,完善銀行貸款、抵押和押品管理的流程。”
該人士向記者透露,對於一些抵押資產,銀行如今在簽訂合同時都會要求企業承諾沒有長租、歸屬權糾紛等等問題,並加大了貸前調查的力度。“一旦涉及到糾紛,往往情況複雜,起訴打官司時間也會很長。銀行內部一直告誡員工,在貸前和貸中多做工作,才能減少後面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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