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公開庭審拍照外傳
這個律師違規被罰
南陽網訊(全媒體記者王勇通訊員趙倩)7月3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不公開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尹某違反庭審要求,使用手機拍攝庭審現場圖片並傳播至相關微信羣,法院依法對其作出處罰決定。
河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尹某,擔任宛城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因該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宛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不予公開審理。該案在庭審過程中,未經法庭許可,尹某使用手機拍攝庭審照片,並將該照片使用微信發送至律師事務所微信羣內。尹某這一舉動被值庭法警發現,其手機被暫扣,後法院通過技術部門將該照片予以刪除。
宛城區人民法院認為,尹某的行為違反了一名律師在庭審中應該遵守的執業紀律,有損律師形象,影響庭審活動的正常開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對尹某罰款人民幣1000元。作出處罰決定後,宛城區人民法院就尹某的違規行為,分別向市律師協會、卧龍區司法局發出該律師違反法庭紀律的通報函,建議依法調查處理並給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