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點哦,路上需要四十分鐘左右,我們九點鐘準時開庭.....”,清晨七點鐘左右,梅仙法庭就顯得格外熱鬧,大家都在有序的準備今天的開庭工作。6月18日,平江縣人民法院前往餘坪鎮橋頭村開展巡回法庭審判活動,開庭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因原告吳某系肢體一級殘疾,自行前往離家二十餘公里的梅仙人民法庭參與訴訟困難重重,該案的承辦法官瞭解案情後,決定對此案進行巡迴審判,將本案的開庭地點設在原告住所緊鄰的橋頭村村部。拉起橫幅,掛好國徽,擺上幾張長桌,放上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的牌子,審判法庭便展現在村民的面前,上午九時許,該案准時開庭。
近年來,平江縣人民法院多次開展巡回法庭進村組活動,法官巡迴辦案,上門服務,當事人等訴訟參與人不用來回奔波,案件就地解決,便利了當事人,也使村裏的老百姓近距離了解法院的審判活動,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