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到手,本是一件高興的事情,但是卻成了邴女士的糟心事。今年8月4日,她在棗莊潤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大眾探嶽,可8月8日車開回青島之後,就無法點火啓動。最終在青島大欄4S店維修,發現車的充電機損壞。一輛嶄新的車,只開了4天就壞了,這讓邴女士的心理上無法承受。棗莊潤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售後人員表示只能按照三包規定,無法賠付太多。
車輛正在檢修 ( 來源: 當事人)剛買的新車4天就壞了
花了216300元,剛剛買了4天的新車,開了一次就壞了。這讓車主邴女士的心理上難以接受。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時間倒退到2020年8月4日,邴女士在棗莊潤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大眾探嶽get汽車,但棗莊潤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並未提供購車合同,僅有發票。
新車到手,原本是件高興的事情,可邴女士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原來,邴女士開着車從棗莊回到青島的路上,車就出了故障。“一路上我不敢開快,時速一直限制在80左右。”邴女士説,8月7日,她在青島西海岸新區住了一晚,8月8日開車往青島走,但在隧道里,汽車的故障燈就亮了。“後來故障燈又滅了,我將車開回了青島。”
車開回青島之後,電量消耗殆盡,邴女士便找充電樁充電,可找了兩個充電樁,都無法給車正常充電。“當天我就將車開到了城陽的同鑫4S店檢查,在4S店裏插上充電槍顯示正常,沒檢查出問題。”看到車輛充電正常,邴女士就將車開走繼續尋找充電樁。但再次找到充電樁充電時,仍然無法充電。“這時候故障燈亮了,車打不着火,當天就又將車拖回了4S店。”由於邴女士這輛車是新款,城陽的同鑫4S店修不了,又轉到了青島大欄4S店維修。
對於這輛車,邴女士認為剛買了4天就無法啓動,她不能接受這個結果。“我想更換新車。”
充電故障燈亮 ( 來源: 當事人)4S店未説明損壞原因
對於此事,青島大欄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經過檢查,是車的充電機損壞,並且充電機不是易損件。目前邴女士的這輛車已經維修完畢,至於其他的事宜,邴女士需要與購車的棗莊潤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交涉。
隨後,信網聯繫到了棗莊潤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一名售後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車輛已經在青島大欄4S店免費維修好了,期間也多次與邴女士協商過,但該工作人員表示僅能通過贈送保養等來安撫邴女士。而棗莊潤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李先生對於未籤合同一事則向信網表示:合同對於邴女士日後的維修保養沒有任何作用,不需要籤。至於邴女士的換車要求,李先生也表示不符合三包政策規定,不能更換新車。
一汽大眾讓找4S解決
對於充電機這一非易損件損壞的原因究竟是什麼?銷售汽車是否需要簽訂合同?帶着這些問題,信網聯繫到了一汽大眾官方客服。
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充電機損壞的原因需要進行鑑定,但在客服人員的回應中並未表示會對損壞的充電機進行鑑定,也未明確廠家的責任,該客服人員提到最多的是讓邴女士找4S店解決問題。
而未籤合同一事,該客服人員未明確對錯與否,也未對廠家是否對4S店有相關要求置評。但該客服人員表示會進行記錄,向相關部門反映該問題,並將會納入到4S的年終考核中。
4S店有責任告知車輛詳細故障原因
對於此事,北京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的隋鵬飛律師表示,廠家或4S店的責任不僅僅是維修車輛,還應該告知車輛故障的詳細原因。“消費者有權瞭解配件為何損壞,且開了4天就損壞本就不是正常情況,究竟原本就是故障車還是使用過程中發生了故障,4S店的銷售行為是否存在欺詐等情況都有待證明。”
至於合同一事,隋律師表示,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項重要依據。“雖然未籤合同不屬於違法行為,但雙方沒簽合同,即便有國家相關的三包規定,但對於一些細則上的問題,比如雙方在相關規定之外的約定,很可能會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損害。”
隋律師認為,消費者購車時,4S店應主動提供銷售合同,“如果消費者提出索要合同的要求,4S店應提供相應的合同。”
信網記者 杜杲燃
[來源:信網編輯:三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