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

山西日報

6月2日,記者從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獲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軍區政治工作局日前印發《山西省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更好地推進我省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

《實施方案》指出,要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劃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範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佔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的土地和設施,禁止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工程和建設。已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設施,要按照相關要求,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和防範體系。

《實施方案》明確,要推動烈士紀念設施標準化建設,指導各地加強對現有烈士紀念設施的分級保護,制定完善分級標準和申報審核公佈程序。出台省級烈士紀念設施管理服務標準,指導各地逐步完善市級、縣級烈士紀念設施建設管理服務標準。建立考核評價、定期排查、通報追責等機制,逐步實現我省烈士紀念設施管理維護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

《實施方案》強調,要強化制度落實和組織保障,嚴格落實法規制度,加強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與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中的協作配合。加大投入力度,省級財政對革命老區、貧困地區烈士紀念設施的修繕維護給予補助。強化組織保障,建立退役軍人事務廳牽頭、相關單位主動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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