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農村尤其是北方地區的農村,農民兄弟有了錢,最希望辦的頭等大事就是蓋房子,過去如此,現在也如此。在現在的農村,有很多的農民兄弟外出打工,辛辛苦苦幾年甚至十幾年攢了點錢,辦的第一件大事或許就是蓋處房子,錢不太多的話蓋三、五間結實點的磚瓦房,錢寬裕了就蓋個磚混結構的二層小樓。蓋房子雖然辛苦,但終歸是件好事,多數的農民老哥還是累並快樂着,一來自己以後生活可安逸點,二來也使兒子娶媳婦容易些。
但是,小編在長期的下鄉過程中發現,有很多的農民兄弟辛辛苦苦蓋好房子後,就把辦理房產證這件事兒給忘記了;或許是真忘了,或許是覺得這事兒不太重要無所謂,總之是很多人蓋了房子沒有及時辦證。其實這個可是不應該的,也是不太對的,就得不好聽點,是自己對自己不負責任。因為辦理了這個證,法律才能給予你對該房子各項權益的有力保障,否則的話,在以後遇到與房子有密切利益的相關的問題時,就會惹上很多燒腦的麻煩。
為了進一步説清楚這個問題,能引起有關的農民兄弟的高度重視,我們再來聊聊農民自建房與城鎮商品房到底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辦理房產證這個事兒確有必要?農民自已為自己建造的房屋,我們管它叫農民自建房,更準確一點説是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住宅證一般由鄉鎮政府頒發,法律規定只能居住,不能買賣。所以,農民自建房並非商品房,更不屬於經濟適用房,其沒有產權證,只有宅基地使用證,沒有產權證的房子是不能交易買賣的。
那麼,農民自建房沒有產權證怎麼辦?相關政策規定,符合政策條件的農民自建房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下面我們看看怎麼樣才算是符合條件的。首先,你得是具有本村户籍的農村居民。其次,你所建造房屋必須是符合“一户一宅”規定。第三,你建造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必須是經過自然資源部門頒發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第四,你所建造房屋還必須是經過當地住建部門規劃審核批准的,且在房屋蓋好後經過竣工驗收的。
只有當這些條件完全具備了,你才可以去辦理自建房產權證。那應該到哪裏去辦理這個證件呢?首先,辦證之前,需要你準備好這些相關的材料——户口本、本人身份證、建房申請書、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及其它必要材料等,待這一大堆的材料準備妥了,你就可以向所在鄉住建部門提出申請,待其同意後,再由鄉主管或分管領導簽字、蓋章、同意,最後再交由縣規劃建設部門審核批准,同意頒證。經過這一整套嚴謹規範的程序下來,就可以領取你的自建房的房產證了。只有有了這個證件後,你的自建房才可以放心的居住,如在以後遇到相關的權益糾紛的話,法律就可為你撐腰、説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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