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偷雞179只,當事人自曝經過讓人笑哭,第一次偷土雞得手後,藍某盜竊活雞的行為一發不可收拾。連續8天按照同一個作案手法,到東莞大朗鎮的一個荔枝園內偷雞。因為數量較大,被園主發現蹤跡,隨即報警。藍某在第8次得手後準備去菜市場銷贓的路上被警方抓獲。
昨日,南都記者獲悉,東莞第二人民法院判處藍某觸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8天偷雞179只 當事人自曝經過讓人笑哭
通過案件的庭審,南都記者瞭解到,藍某今年40多歲,系廣西上林縣人。2015年11月1日開始,藍某攜帶木棍、蛇皮袋、鐵鉗竄至東莞市大朗鎮楊湧村荔枝園附近。他用鐵鉗將鐵絲網剪開後,鑽進荔枝園盜竊活雞。隨後,將盜得的活雞拿到大朗鎮某菜市場邱某(另案處理)經營的雞檔處進行銷贓,
2015年11月8日18時許,藍某再次採取上述作案手法,盜得飼養的活雞38只。藍某攜帶贓物離開,途經大朗鎮楊湧村人行天橋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公安人員當場繳獲活雞38只、作案工具一批及現金360元。破案後,公安機關依法將38只活雞發還給失主。經查,截至案發時,藍某一共偷了活雞179只。
法院審理認為,藍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法院視其具體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