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市場監管局消息: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蜂產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等4類食品28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71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農獸藥殘留、質量指標等問題。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合肥市長豐縣雙墩鎮新晶弘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博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馬鞍山)生產的蜂蜜(油菜蜜),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大連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霍山縣綠谷生態超市東郡小區店銷售的、標稱六安市綠植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紫雲英蜂蜜,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大連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北城世紀城分公司銷售的鯿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廣德市南城農貿市場161號商鋪(李秀斌)銷售的鯿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五)合肥市包河區愛之鑫日用百貨商行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合肥永晟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的土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合肥市包河區家潤多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黴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湖北路市場孫運全(個體工商户)銷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質量指標問題
蕪湖市蕪湖縣天潤髮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馬鞍山果之園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老冰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馬鞍山、六安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合肥、六安、蕪湖等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並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
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並向社會公佈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來源:安徽省市場監管局、阜陽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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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阜陽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