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最高法:將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理模式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綜合

10月28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最高法副院長楊臨萍答記者問時説,最高法即將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理模式,這是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將根據調整後的職能,統一指導全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談及下一步的工作,楊臨萍還提到,要進一步完善集中管轄。積極健全以流域、森林、濕地等生態系統或者以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制度。指導各級人民法院結合國家發展戰略要求,妥善確定、及時調整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法院和管轄範圍,研究制定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的相關規範性文件。

據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1993個,28家高級人民法院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2019年1月、5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後批覆設立了南京環境資源法庭、蘭州環境資源法庭。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批覆設立了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全國已有23家高級人民法院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理模式。

紅星新聞記者 高鑫 北京報道

實習編輯 向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