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標保質期 漢堡王6家門店被罰91萬餘元
文/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許佳慧
4月7日,記者從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於近日公開了一批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包括南昌市市場監管局及縣(區)局共開出109張罰單。
維夏口腔虛假宣傳被罰20萬元
2020年11月11日,南昌市西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南昌維夏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在該口腔門診部官網,宣傳該院醫生楊高為奧地利維也納大學交流學者,GIDE國際種植牙臨牀大師,ITI種植中國臨牀顧問,譚必芳為中華口腔醫學會會員,但對於這些醫生的介紹,該口腔門診部都無法提供證明材料,涉嫌虛假廣告宣傳。
南昌市西湖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口腔門診部停止發佈含有虛假內容的廣告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作出處罰款人民幣20萬元的處罰。
多家店鋪涉嫌銷售侵權商品被罰
記者瞭解到,進賢縣泉嶺萬家福生活超市銷售的年糕塊,檢測出不合格,被沒收違法所得189元,罰款5萬元。
南昌市五湖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購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皇味牌蓮子黑芝麻糊”16袋。根據相關法規,南昌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沒收不合格的“皇味牌蓮子黑芝麻糊”,並責令南昌市五湖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賠償抽樣購買費用198.4元(上繳財政)。
另外,根據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西湖區俊楠煙酒超市店存在涉嫌銷售侵犯“夢之藍”“天之藍”“海之藍”、“劍南春”“國窖”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行為,被沒收並銷燬查獲的52度500ml“夢之藍”M/6白酒2瓶、52度500ml“夢之藍”M/3白酒2瓶、52度480ml“天之藍”白酒6瓶、52度480ml“海之藍”白酒3瓶、52度500ml“劍南春”白酒4瓶、52度500ml“國窖1573”白酒2瓶,並處罰人民幣1.5萬元整,上繳國庫。
此外,新建縣百利包包店、新建區長堎名世廣場服裝店、南昌縣鑫百福金行、南昌縣周姚姚飾品店、南昌縣僑僑飾品店、南昌縣多多島女士館等也涉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都被依法處罰。
道明小吃青山湖萬達店價外加價
青山湖區道明小吃萬達廣場店,於2021年2月14日開始,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南昌市青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店負責人,改正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計人民幣80元整,並處罰款計人民幣1000元整。合計罰款計人民幣1080元整。
6家漢堡王門店虛標保質期被罰
去年,央視“3·15晚會”曝光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漢堡王)經營虛假標註保質期食品及“亮紅燈”食品超期後繼續使用行為,南昌市市場監管局立即在全市範圍內對該店展開調查,經過調查發現: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高新新城吾悦店共有2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一事,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2300元,並處以79000元罰款,上述罰沒共計81300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恆茂夢時代店共有2名值班經理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一事,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1620元,處以貨值金額14.9倍罰款,計173138元,上述罰沒共計184758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紅谷灘聯發天虹店直接延長了食品原料的保質期,並且製作偷工減料,損害消費者權益,該局對其處以三倍罰款為143.64元,並沒收違法所得47.88元;對於其經營虛假標註保質期的食品行為,處以罰款74000元,並沒收虛假標註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對於其經營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處以罰款8400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4628元。以上罰沒款合計為162819.52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紅谷灘銅鑼灣廣場店共有5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該局沒收違法所得9440元,對其處以95000元罰款,上述罰沒共計104440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王府井購物中心店共有5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9370.22元,對其處以貨值金額14.9倍罰款,計288616.28元,上述罰沒共計307986.50元。
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盈石廣場店共有2名員工參與了虛假標註保質期標籤,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1200元,對其處以74000元罰款,上述罰沒共計75200元。
上述漢堡王6家門店共計被罰91萬餘元。
叁味餐館違規收餐位費被罰1萬元
有消費者舉報,稱2021年2月3日在青山湖區叁味餐館消費時,被商家收取了2元/位的餐位費,要求核實處理。經南昌市青山湖區市場監管局調查,叁味餐館的確存在不合理收取餐位費的情況。
依據《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相關規定,南昌市青山湖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店改正違法行為,在警告的同時,對叁味餐館處以罰款1萬元整。
另外,根據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1月5日,南昌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來到位於南昌市南昌縣三江鎮三江大道268號的南昌縣三江鎮煌上煌專賣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保鮮櫃內有醬香鴨頭,已超過保質期限。
該局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店立即停止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過期食品,並對該店處以罰款人民幣6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