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財經】;
因為一款巧克力造型與瑞士知名巧克力生產商“瑞士蓮”的兔子巧克力十分相似,德國零售巨頭利德爾在2018年被瑞士蓮告上法庭,就在近日,瑞士最高法院裁定,瑞士蓮勝訴 ,要求利德爾停止在瑞士銷售這款產品,且必須銷燬所有相關庫存。
瑞士最高法院認為,瑞士蓮兔子巧克力的形狀應受法律保護,以使其免遭仿製品的影響。據悉,瑞士蓮1952年推出由金箔包裹、繫有紅色蝴蝶結和鈴鐺的兔子巧克力,迄今已有70年曆史,是其最暢銷的產品之一。
而德國連鎖超市利德爾的自有品牌兔子巧克力,造型為綠色蝴蝶結和鈴鐺。法院表示,公眾對瑞士蓮的兔子非常熟悉,儘管兩種產品之間存在差異,但仍有可能給消費者帶來困惑 。
20多年前的2001年,瑞士蓮為兔子巧克力獲得歐洲商標保護,此後就產品的顏色、姿勢和形狀向競爭對手提起多項訴訟。瑞士蓮與利德爾的官司始於2018年,當時瑞士蓮向瑞士一家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在去年遭駁回 。最終,官司打到瑞士最高法院,瑞士蓮勝訴。而至於因銷燬庫存而造成的食物浪費問題,法院指出,銷燬的是產品而非巧克力本身,並含蓄表示,這些巧克力融掉後還可以製作成其他形狀繼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