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4月4日消息 據央視新聞,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某展等 38 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
被告人梁某倫、陳某展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六千元、十三萬二千元,其餘 36 名被告人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四萬九千元至二千元不等。
據報道,被告人陳某展、梁某倫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 “海賊王”系列軟件侵入並控制深圳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的計算機系統,批量登入他人微信賬號,並進行檢測、修改密碼、實名認證等操作,非法獲取微信賬號數據,並向他人銷售經 “海賊王”軟件處理的微信賬號獲利。
經鑑定,“海賊王”系列軟件具有掛機模式、一鍵刪除好友、添加好友、修改朋友圈、一鍵洗白、檢測賬户封號、批量實名認證等功能。
IT之家瞭解到,該團隊於 2019 年被廣州警方抓獲,繳獲涉案微信號約 65 萬個,涉案金額約 1041 萬元。該案是 2019 年破獲的全國最大製售微信外掛軟件的網絡黑產案件。
該團伙以軟件製作者陳某展為核心,分為軟件製作者、軟件代理商和微信號商三層角色。
第一層為軟件製作者陳某展等 3 人,主要負責研發 “海賊王”微信外掛軟件,並將軟件掛到網站上供用户下載。該軟件需要授權碼才能使用,嫌疑人通過銷售授權碼和收取軟件代理費非法獲利。
第二層為軟件代理商梁某等 10 人,主要向軟件製作者獲取代理資格,低價批量購買授權碼,並轉賣給微信號商,部分代理商同時也從事微信號商的黑產業務。
第三層為微信號商龔某等 31 人,主要向代理商購買授權碼,並使用 “海賊王”軟件批量註冊實名微信帳號,進行養號、賣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