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是治療衝動離婚的良藥嗎

河南商報記者鄭超

幾天之內,離婚冷靜期相關內容數次衝上熱搜,引發上億閲讀討論。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五個步驟,分別是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

對於離婚冷靜期,網友看法不一,有人從“勸合不勸離”的角度,支持此做法;有人認為增加了離婚成本,讓自由離婚受到了更大限制。離婚冷靜期有哪些適用情況?相關從業者如何看待?對此,河南商報記者進行了採訪盤點。

離婚冷靜期衝上熱搜,遭遇家暴要“冷靜”嗎?

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討論,正在持續發酵。此次掀起的熱議,由民政部近日發佈的文件所引發。文件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

一石激起千層浪。社交平台上,關於離婚冷靜期的爭論此起彼伏。有網友不解,質疑這是“干涉婚姻自由”;也有網友現身説法,表示自己的朋友被長期家暴,起訴離婚,但至今過去一年多時間,仍未能順利離婚。針對上述爭論,民政部相關人士已在12月4日的發佈會上作過解答。民政部二級巡視員楊宗濤表示,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這種情況,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可判決離婚。

鄭州90後衝動離婚,剛離一週又要復婚

到底該如何看待離婚冷靜期?鄭州市金水區婚姻登記處主任鄭建剛認為,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來看,離婚冷靜期有利於讓當事雙方對待離婚更為謹慎。

“許多年輕人‘閃婚閃離’,其中很大一個原因是程序簡單,限制少,任性賭氣的人也不在少數,離婚冷靜期的設立,讓離婚程序更為嚴謹,讓當事人不會隨意提出離婚,婚姻畢竟不是兒戲。”鄭建剛提到,一個月後離婚,給雙方提供了緩衝期,是婚姻程序進步的體現。

鄭州有一對夫妻,都是90後,剛結婚不滿一年,便提出離婚,而離婚原因則充斥着“雞毛蒜皮”。“兩個人老吵架,全都是小事,比如一起買水果,男方想買蘋果,女方要買草莓,誰也不讓誰,誰也説服不了誰。”金水區婚姻登記處社工張建雲説,在兩個人離婚不到一週,張建雲再次見到雙方,雙方均表示離婚太沖動,想要立即復婚。

張建雲曾經研究過103個離婚家庭的案例,發現在結婚3年以內就離婚的家庭佔到了23.3%,而離婚原因往往沒有原則性問題,這從一定程度上説明,結婚前3年容易衝動離婚。因此,她認為,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幫助當事雙方“跳出”婚姻思考婚姻,從而修復雙方的關係。

鄭州離婚人數創10年來新高,離婚冷靜期或將改善這一情況

從執子之手到各奔東西,從甜蜜陪伴到形同陌路,“圍城”內外的故事各有不同,外人難以評説。但是,有一則關於離婚的數據,卻足以觸目驚心。

據鄭州市民政局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鄭州市辦理結婚登記的人數為71945對,比2018年減少了6575對,結婚人數創下10年來的最低值;同時,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人數有46499對,比2018年增加1731對,在2018年離婚人數“稍稍低頭”後再次上揚,且創下10年來的最高值。

在許多業內人士看來,離婚冷靜期的設立,將為當事雙方留下思考時間,有效降低離婚率。河南商報記者採訪得知,目前,河南省民政廳相關部門正在對離婚冷靜期進行系統研究和學習,下一步將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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