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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違法行為集中在這三方面

由 湯生 發佈於 綜合

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璐)2月14日,2022北京新聞中心舉行“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專場新聞發佈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副局長王松林表示,截至目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件240餘件。

奧林匹克標誌藴含着巨大的商業價值,容易被不法分子侵犯。去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各地加大執法力度,與知識產權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

從查辦的案件情況看,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一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產品上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比如,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南京紐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的口罩案,當事人在其網店中銷售印有五環圖案的口罩,同時還存在刷單和對口罩防護等級的虛假宣傳,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沒收侵權口罩,並處罰款24萬餘元。

二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比如,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奧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當事人策劃發佈了含有“奧運”“奧林匹克”等詞彙的商業廣告,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款21萬元。

三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網站發佈的內容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比如,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的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當事人在其官方微博發佈含有奧運內容的宣傳圖片,涪陵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款15萬元。

王松林表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以零容忍的態度,針對侵權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依法予以嚴懲,產生了有力的警示震懾效應,淨化了市場環境,有效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新京報記者 張璐

編輯 白爽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