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失效餘額難退 消費者起訴一審獲勝

來源:中國消費網

福建省數百名車主購買的中經匯通車主生活權益電子卡(以下簡稱車主電子卡)因經營企業資金斷鏈而無法使用。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市消委會支持兩名消費者起訴涉案的3家企業。近日,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對這兩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兩家企業退還車主電子卡內的餘額,另一家企業承擔三成連帶責任。

電子卡失效無處退款

泉州市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2019年6月,他在鋭特智公司所運營的“泉州通”公眾微信號及APP平台看到“中經電商-福建”車主生活權益電子卡的廣告、發佈信息及相應購買鏈接。該電子卡由泉州通客户端聯合中經匯通公司推出,廣告稱購卡可享受“買3000元送1500元”的七折活動等優惠,可適用於泉州區域內多家加油站加油使用。王先生先後購買了總計6000元的電子卡,但使用一段時間後被加油站告知無法再使用電子卡,餘額4180元無法消費。王先生聯繫中經匯通的客服協商,未獲任何退款。鋭特智公司作為電子卡的聯合發佈主體,也未退還任何款項。

另一名消費者林女士投訴稱,她於2019年2月28日購買了3000元的車主電子卡,使用該卡加油一段時間就發現附近加油站開始陸續停止與中經匯通的合作,到2019年底此卡已經無法加油,找相關企業退款無果。

消費者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購買電子卡後無法正常使用,相關企業的行為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須承擔退還電子卡餘額的責任。

支持消費者起訴

記者從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19年以來,泉州市市場監管局陸續接到400多件消費者投訴。經泉州市12315和泉州市消委會協調,成功調解首批43件消費投訴,因中經匯通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資金鍊斷裂失去聯繫,後期投訴無法繼續調解。經查,中經匯通實際註冊經營地在廣東省廣州市,不在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管轄範圍。而對於泉州通平台,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多次組織調解約談,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和泉州市消委會決定支持消費者採取法律手段,對涉案的中經匯通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福建中經匯通有限責任公司、泉州鋭特智媒體運營有限公司提起訴訟,並聯系消委會律師團提供援助。由於此案涉及者眾多,在與相關部門溝通後,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和泉州市消委會決定支持王先生、林女士這2名消費者起訴。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和消保委積極與法院溝通,發函載明前期調解過程,表達支持消費者訴求的觀點,要求3被告將車主電子卡餘額款返還給消費者並承擔連帶責任。

發佈者被判承擔連帶責任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名消費者與中經電商、福建中經之間的網絡購物合同關係,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依法成立有效。中經電商、福建中經作為電子卡的銷售方,在電子卡無法繼續使用的情況下,應承擔退還卡內餘額的違約責任。

根據鋭特智公司與福建中經之間簽訂的營銷合作協議,可以認定鋭特智公司系涉案電子卡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雙方約定的營收分潤是廣告、平台費用的收取模式。依據《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導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在其平台上開展自營業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區分標記自營業務和平台內經營者開展的業務,不得誤導消費者。”鋭特智公司所用“泉州通客户端聯合中經匯通公司重磅推出”宣傳用語,並在電子卡加入“泉州通”等字樣,容易誤導王先生、林女士等消費者,使其誤以為涉案電子卡系泉州通自營業務,並基於對泉州通的信任購買此產品。據此,鋭特智公司在提供平台及推廣服務時存在一定程度的過錯。

綜合考慮其過錯程度及對消費者造成的影響、涉案電子卡的消費情況等因素,法院酌定鋭特智公司對中經匯通、福建中經的退款義務承擔30%的連帶責任。中經匯通、福建中經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審理和判決。法院判令中經匯通、福建中經分別返還王先生、林女士4180元、905元;鋭特智公司應對上述債務中的1254元、271.5元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律師觀點

3家企業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針對上述案件,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羅平稱,涉案的3家企業應當共同對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鋭特智公司在廣告宣傳中系以加油卡的經營方、出售方的身份進行宣傳,在其廣告中明確其系與中經匯通公司聯合銷售該加油卡,因此,鋭特智公司系加油卡的發佈及銷售者。從購買的方式及路徑上看,鋭特智公司並不僅僅是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而且系加油卡的實際經營銷售主體。因此,加油卡屬於該公司的自營業務,鋭特智公司應承擔商品銷售者的責任。從3被告的合作模式上看,各方並非只是廣告服務合同關係,而是合作營銷關係,共同為加油卡的銷售進行宣傳與營銷,鋭特智公司系加油卡事實上的銷售主體。涉案3家企業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無法繼續提供加油卡服務,造成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應當連帶返還原告加油卡內餘額。

“本次訴訟是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市消委會首例支持消費者起訴案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審勝訴,為消費者挽回了一定的經濟損失,讓消費者維權更有底氣。”泉州市市場監管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科長陳曉丹説,“這是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市消委會主動發揮社會力量和司法力量聯動作用,運用法治思維,對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進一步積極探索。本案的宣判在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對規範預付卡銷售企業和銷售平台、推動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監管有着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據悉,兩名消費者和鋭特智公司不服,均提出上訴。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市消委會將繼續支持消費者並提供法律幫助。本報將繼續關注此案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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