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成員、省紀委原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組組長閻如政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閻如政利用擔任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組組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索取、收受或夥同他人共同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393.3233萬元。2017年9月,閻如政退休。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閻如政利用其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共計150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閻如政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閻如政進行了最後陳述。
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
審核:馬翔宇 編輯:李享 校對:李黎
【來源: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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