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逐步提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工資!

8月1日起,逐步提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工資!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離不開千千萬萬的基層工作者。基層不牢,地動山搖,基層是黨的最前沿陣地,基層工作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

近日,湖南印發《關於加強基層事業單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落實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完善激勵機制等六大方面制定18條意見,加強基層事業單位人事人才工作,拓展基層事業單位人員職業空間,強化待遇保障,引導人才服務基層、紮根基層。《意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8月1日起,逐步提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工資!

部分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實行“凡晉必下”

《意見》規定,將專業技術人才服務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的年限、工作業績作為晉升職稱的重要內容,所有系列(專業)在制定年度評審量分細則時賦予一定評價權重。部分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實行“凡晉必下”:

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中、高級職稱應有1年或累計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

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級職稱的,應當有累計1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衞生機構提供醫療衞生服務的經歷;

農業、林業等系列(專業)晉升高級職稱須有1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

逐步提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水平

《意見》指出,逐步提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水平,並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切實保障基層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確保基層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完善基層醫療衞生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制度,允許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在當年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結餘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增發單位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表彰獎勵、人才工程人選選拔推薦向基層傾斜

《意見》規定,表彰獎勵向基層一線傾斜。嚴格控制領導幹部評選表彰數量,嚴格控制單位主要領導及法人代表參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重點向鄉鎮傾斜,獎勵比例應高於縣市區直屬事業單位。鄉鎮事業單位在開展定期獎勵時,按獎勵規定權限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嘉獎比例可由20%提高到25%、記功比例可由2%提高到3%。

各類人才工程人選的選拔推薦向基層傾斜。在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百千萬人才工程、湖南省優秀專家、省政府特殊津貼、湖南省121 創新人才工程人選的選拔推薦中,加大基層服務業績權重,向為基層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傾斜。

到縣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提前轉正定級

《意見》明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引導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基層,規範基層事業單位人員調配。

對到縣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按規定予以高定。

農、林、水第一線科技人員等艱苦崗位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實行向上浮動一級工資。

完善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工資分配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鈎,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人員、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

農技人員離崗創業助力脱貧攻堅,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

《意見》規定,縣及以下事業單位農技人員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批准,報縣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可在轄區內的鄉村創辦農技推廣或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離崗創業人員與所在單位雙方簽訂協議,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定期向原單位報告創業情況,參加原單位考核。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待遇參照《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7〕62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以下是《關於加強基層事業單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全文:

8月1日起,逐步提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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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七一網 七一客户端 / 我是公務員微信公眾號

編輯:唐浚中 鄒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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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七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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