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嫖宿幼女罪,早就該取消了!6月27日,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建議毒駕入刑和取消嫖宿幼女罪刻不容緩。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時, 沈躍躍建議將毒駕也列入危險駕駛罪,因為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造成的危害不亞於酒駕,而外國早已有相關的經驗可供借鑑。同時沈躍躍、馬馼等委員建議取消“嫖宿幼女罪”,將該類行為一律作為強姦罪論處,引起網友的關注。
取消嫖宿幼女罪 早就該取消了
網友紛紛表示,支持毒駕入刑。既然醉駕都可以入刑,那麼比醉駕更嚴重的毒駕,怎麼可以不入刑呢?支持取消嫖宿幼女罪。這種惡法早就該取消了,真是讓人質疑之前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法律,就是為了保護一些官老爺,讓他們侵犯幼女又可以免除刑罰的追究,極大地損害了法律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權威,受到廣泛的詬病。與女孩發生關係,不論女孩願意不願意,都應該一律按照強姦罪論處,這樣才能從源頭上保護女孩,讓更多的人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