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正的青春始於十五歲。那是我離家的第一年,説不上遠離,一個小時的車程,就能把我送回家。
可是那已經足夠遙遠,我的世界裏忽然出現了一個陰暗小房間,它連接着家與異地,讓年少的我一面乖巧一邊張揚,在陌生的世界裏尋我丟失的美好。
我的青春,是孤獨的。
或者説,我的青春讓我學會孤獨。
我所在的城市,是人才濟濟和財富堆積的魔都,放眼望去,目光所到之處,盡是野心勃勃的人。
這樣的地方,比家鄉更早出現勾心鬥角,具體體現在對自我優秀程度的掩護上。
清晨六點,窸窣的響動中,有些事在悄然進行,有人躲在廁所裏練聲,有人插上耳機聽英語,有人四五點起來練琴……
據説強者和弱者都孤獨,可惜我是弱者,品嚐着更為苦澀的那一種孤獨。
如果給我一個選擇,“還會選擇經歷這的青春嗎?”
20歲的我點頭説好,但十五歲的自己卻不願意,那時的我,只是經歷了一個艱難的開始,還沒來得及透過孤獨,看到往後的快樂。
一個心裏裝着音樂夢的少女總是拼命跑着,我就是那樣的一個。
在對變強大徹底失去興趣後,我低着頭,佝僂着腰,從音樂樓走出來,再走進圖書室,有些習題冊還很熱乎,但我的腦袋依舊是滿滿的。
讀書是我在孤獨中發掘的第一個樂趣。
我什麼都讀,讀得一知半解但讀得興高采烈。讀到感人之處,趕快打開QQ更新我的簽名,雖然卸載QQ多年,可還是忘不掉那些裝腔作勢的句子,但還有什麼比那些裝腔作勢的文字,更能解釋熱烈的青春。
就是因為讀書,我發現我所有想做的壞事都有人幹了,並且下場可憐。
但是叛逆無罪,叛逆的孩子逆襲命運,叛逆的大人,用叛逆換來愛情圓滿。
我找不到一起叛逆的朋友,所以我的叛逆是孤獨的。
我用孤獨彈琴寫詩,寫別人的故事,也寫自己的經歷。
我拿叛逆去質疑人生,去挑戰權威,去堅持底線。
畢業照上,那些人才和人財都站姿挺拔,似乎所有人都在慶賀一個完結,只有我意猶未盡,我笑得太慢,笑到一半就看到了閃光燈,那張還沒完的相片,是像我還沒過完的青春。
我想之後我不是愛上了這座城市,我是在它的投影下,企圖延長我的中學時代。
在黃昏來臨前,我讀完了路內的《少年巴比倫》,人們説,路內是個厲害的人物,這是一本成長小説,寫香甜而腐爛的青春,寫出了《麥田裏的守望者》的意味。
生於七零後的主人公,在工廠裏做着不安分的學徒,他擰螺絲寫情詩泡妹子,在那片熱土上,用自己的青春,講述了一個人的命運起伏和城市的變遷。
這是一大批人沒工夫寫也不好意思書寫甚至來不及書寫的青春,當年的小夥子,也就是現在我畢恭畢敬地喊着蜀黍的人,這本書寫他們香甜而腐爛的故事。
這是我第二次讀這本書,第一次讀的時候,還在嚮往着長大,我還以為誰都愛青春。
而青春,是我現在正在經歷的事。
最近我把這段經歷寫了幾句詩,雖無美感,倒也真切寫着我的青春:
十幾歲的時候
仰慕過一個詩與遠方的中年人
他拉提琴
他唱民謠
他雲遊四方
他覺得平庸的人生很無趣
我問他,請推薦給我一本書吧
他説,《少年巴比倫》
因為這一本香甜而腐爛的書,我再一次回憶起自己的青春,最先出現在腦海中的並不是美好的部分,而是那些尷尬的,平淡的,甚至有點丟人的畫面。
那些年跑錯的教室,那些不被人知道的暗戀,那些錯過的朋友,那些答錯的題,最後成了青春的故事。
我合上《少年巴比倫》,晚霞的餘暉落在身上,我閉上眼睛,回想更多關於青春的細節,主人公的青春一面香甜一面腐爛,然而誰的青春不迷茫。
路內總結青春,我無法想出更傷感的句子,只是知道:
“後來,我知道了生活的真相,我不會再去搞笑一個二十歲的莫名痛哭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