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決定適當提前2020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收購時間,種稻農民收益有保障了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今天發佈《關於調整2020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時間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將2020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起始時間從原定的8月1日起予以適當提前,即在新產早秈稻上市後,如市場價格符合預案啓動條件,按規定程序申請啓動2020年早秈稻最低收購價預案。

據瞭解,今年國家繼續在主產區實行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早秈稻執行範圍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等5省(區),價格水平為每斤1.21元(國標三等),比上年提高0.01元,執行時間為8月1日至9月30日。截至目前,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等5省(區)還沒有啓動稻穀最低收購價收購。

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主任塗聖偉認為,目前南方新季早秈稻進入收穫季節,正逢南方多省市接連遭遇強降雨侵襲,多地出現嚴重洪澇災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都受到了較大威脅。國家適當提前早秈稻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起始時間,有助於穩定糧價預期,保護種糧農民利益。

來源:經濟日報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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