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凱迪“六罪並罰” 大幅虧損退市幾成定局

*ST凱迪“六罪並罰” 大幅虧損退市幾成定局

暫停上市一年後,*ST凱迪(000939)六項違法事實被查明,再遭行政處罰。

5月13日,*ST凱迪公告稱公司時任董事長陳義龍、時任財務總監唐秀麗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場禁入決定書》(下稱“決定書”)。

因上述二人存在虛假信息披露等多重違規行為,行為性質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證監會決定對陳義龍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唐秀麗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與此同時,公司2019年依然大幅虧損,已處退市邊緣,幾無保殼可能。

涉嫌違法多達六項

從披露的決定書來看,*ST凱迪涉嫌違法的事實多達六項。

決定書稱,陳義龍作為凱迪生態實際控制人,授意、指揮或隱瞞*ST凱迪2017年年度報告關於實際控制人信息披露虛假記載,以及*ST凱迪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往來或關聯交易等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所述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與此同時,陳義龍刻意隱瞞自己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身份,在*ST凱迪實際控制人披露信息虛假記載,以及*ST凱迪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往來或關聯交易等行為中起主要作用,行為性質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同時其存在長期拖延提供資料、對抗調查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調查職權的行為。

證監會同時認為當事人唐秀麗行為惡劣,且存在長期拖延提供資料、拒絕對其他人提供的資料加蓋公章、阻礙調查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調查職權的行為。

其中,值得關注的是,*ST凱迪的2020年一季報全文及正文中曾包含“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表述,證監會也對此事項明確定性。

決定書認為: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間,*ST凱迪向關聯方支付5.88億元款項,無商業實質部分資金往來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17年11月,*ST凱迪與關聯方之間2.94億元資金往來同樣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而且,上述兩事項均構成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此前,公司已經2017和2018連續兩年淨利潤為負,且兩個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此外,根據公司於今年4月29日的披露,預計2019年淨利潤虧損19.21億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交易。

多番自救收效甚微

昔日的“生物質發電第一股”為何淪落至退市邊緣?回溯公告可以發現主要原因有三點:高槓杆、高負債下的快速擴張;運營能力弱化,多次資本運作未取得預期效果;內部治理混亂,無視規定規則,多次違法違規。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5月8日,*ST凱迪的逾期債務共計186.85億元,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公司淨資產19.14億元,逾期債務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976.14%,嚴重資不抵債。

此外,截至5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訴訟、仲裁案件合計2232件;共有28個賬户被凍結,申請凍結金額78.15億元,被凍結賬户餘額為466.74萬元。

梳理*ST凱迪自救時間線。2017年11月,大股東開始嘗試轉讓控制權;2018年7月,東方前海的重組方案獲得董事會通過,但媒體報道由於陳義龍反對未能成行;2018年8月,中戰華信方案出爐,但重組方案最終未能實施。

2019年5月,*ST凱迪股東大會決議開展司法重整。根據最高法紀要,上市公司司法重整需先解決資金佔用問題,而之前,監管部門已認定公司存在10.55億元資金佔用。

2019年11月,*ST凱迪才提出資金佔用整改解決方案,但未披露後續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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