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LPR轉換合同——需要注意這些

在9號的時候,我發了篇關於LPR的文章,介紹了什麼是LPR以及提醒大家如果和我一樣的情況,趕緊簽署轉換合同!

但後來通過和親戚朋友溝通後,發現他們很難通過我的文中介紹,徹底瞭解我想表達的關於LPR轉換合同的意思!這不,再次重新組織一下語言來儘量表達清晰了!

首先,這篇文中主要講的是關於房貸的事,在房貸裏有一個很重要的指標——貸款利率,這個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因為利率是政府用來調控房價的手段之一,在各種媒體中都不斷被提及。

例如,如果貸款購房,那麼在不同年份,不同城市,是否第一套房,不同的銀行會給出一個不同的貸款利率,結合你要求並被批准的貸款年限,會反饋出一個每月還貸數!這個數值還得比對你的工資收入,才能確定能不能被核准!

那這個當時的貸款利率是怎麼出來的,我們不需要知道,但有一點肯定得清楚,就是現在你的貸款正在履行的實際利率是多少!這個很重要!搞不清的話,可以進入到貸款行的APP裏查看貸款,就能簡單的查看到!

現在央行改革,市場貸款利率的一個依據改了,以前叫貸款基準利率,現在就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其實對我們老百姓來説沒什麼不同,只是叫法不同而已!但因為這是央行發起的,所有的銀行都得跟進,所有的存量貸款都得根據這個利率進行調整,影響到我們購房者的就是所有的貸款合同需要重新簽署。

簽署的通道,最方便的就是通過貸款行的APP,在APP裏找到貸款欄,裏面有LPR——定價基準轉換,點擊進入,就可以根據提示逐步完成了。

最新的LPR調整歷史

需要注意的是簽署轉換合同,需要自助選擇合同裏提供的兩種約定以後執行利率的基準,一種是固定利率,一種是浮動利率!兩種無論選擇哪種,一個合同只有一次機會選擇,選擇後在合同履行中將不能改變!

房貸LPR轉換合同——需要注意這些

農行的貸款詳情

房貸LPR轉換合同——需要注意這些

中行的轉換合同頁面

第一種——固定利率,很好理解,就是以後執行一種固定不變的利率,無論市場利率會不會,有沒有變動,都再也不會變動!各個銀行會不會給一個相對優惠的約定固定利率,需要你們自己打電話給銀行信貸詢問。我這裏提供我問詢的結果,南京農行就是根據你以前執行的利率確定以後的固定利率,目前沒有優惠信息,也就是説是和以前一樣的!但無論你是不是農行的,還是需要自己電話當地的信貸處詳細問詢後再確定。

第二種——浮動利率,這個相對於前面的固定利率,也會好理解一點。説白了就是選擇這個浮動利率後,以後執行的貸款利率是根據市場LPR來上下浮動的。一旦選擇浮動利率簽署轉換合同的,立即執行的利率和之前老合同的一樣,但會根據2019年12月的LPR和轉換前執行的利率計算出固定浮動點,可以為負值,以後LPR浮動變化,你執行的利率也跟着變化,但固定浮動點不變。

説到利率是怎麼浮動,就得詳細瞭解各銀行提供的‘重定價日’和‘重定價週期’。例如,中行就把‘重定價日’定位1月1日,‘重定價週期’定位12個月;但農行把‘重定價日’定為放款日,‘重定價週期’定位每年。也就是説當你簽署完轉換合同並選擇了浮動利率後,如果是中行的,那麼2021年元旦開始,你的執行利率就根據市場2020年12月公佈的LPR來重新確定。當時的LPR市場貸款報價利率如果比2019年12月的漲了,那麼你的貸款利率也會跟着漲,幅度一樣;跌了,也會跟着跌,幅度一樣。如果是農行,那麼根據你自己的合同放款日,比如我自己的是6月21日,在21日包括當天開始執行的利率就是根據市場2020年6月21日前的LPR來重新確定調整的利率!

由於今年即2020年,在2月和4月已經調整了兩次LPR,都是調低,五年期的共調低了15個基點。所以根據我瞭解到的信息,選擇浮動的明顯要優惠!下面用我自己的數據説明一下,增強理解。

根據上圖可以看出,我轉換之前的執行利率是4.41%,而2019年12月的LPR是4.8%,

那麼‘固定浮動點值’=4.41-4.8=-0.39, 即為負的39個點。

在轉換合同約定的下個重定價日,我的是6月21日,

調整後執行的利率=4.65 =4.26%。

如果你執行的是現在普遍的二套房利率,就是上浮10%的利率,即4.9% x =5.39%,

那麼‘固定浮動點值’=5.39-4.8=0.59, 即為正的59個點。

在轉換合同約定的下個重定價日,如和我的一樣是6月21日,

調整後執行的利率=4.65 =5.24%。

如上述,目前來看選擇浮動利率是比較划算的,無論如何是有既得利益等着的,只是各銀行兑現的等待時間略有不同,如我的農行貸款是在放款日,也就是簽完後,本年度的年中6月21日就兑現新的比較低的利率;如是中行或其他銀行確定‘重定價日’為1月1日的,就得等到2021年元旦,才能兑現。

特別提醒!!!!

如果你的轉換合同裏規定的‘重定價日’如我一樣是在你看到這篇文章至8月31日之間的,那你一定要馬上去籤掉。這個可能要為你省下千把塊錢。我把昨天的例子再複述一遍如下;

如‘重定價日’是6月21日,而我在6月21日之前沒有簽署轉換合同,那麼根據合同條款,簽署完之後執行的利率是我之前合同約定的利率,新的利率直到下次調整日期,也就是明年即2021年6月21日,才能執行新的利率;而我如果在5月31日就簽署完轉換合同的,那麼在2020年6月21日,合同開始履行的就是新的利率,也就是4.65 =4.26%了。

來看一下,如果貸款剩餘本金還有100萬,貸款時間剩餘10年,還款方式是等額本金,

6月21日前沒簽的,7月還款數=12008.33元

6月21日前簽完的,7月還款數=11883.33元

即每個月省下了125元,一年就是1500元。

當然這些數據對於那些‘重定價日’在8月31日之後的,例如中行約定的1月1日等,就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貸款剩餘週期還比較長的,個人建議選擇浮動比較好。根據現在市場行情推測,央行持續調低LPR的概率還是很大的。美國和日本等發達體的利率基本是0!在市場需要的情況下,我國央行是可能不斷調低LPR的。而且目前為止已經調低了三次,兩次是在本年度,也就是説LPR目前是在下降通道中的。主要的是,目前瞭解到的固定利率選擇,好像還沒有優惠。那兩者的選擇就沒有難度了,畢竟浮動利率是有既得優惠的。

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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