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4月30日,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發出的關注函,主要對該公司質押資金用於收購華安財險股權事宜提出相關問題。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根據海航投資2019年年報,該公司以9.12億元銀行定期存單作為質押,為關聯方海航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海投控股”)取得洛陽銀行長江路支行9.12億元借款提供質押擔保,上述質押資金將用於你公司對華安財險的股權收購。
深交所對此提出4個問題,包括海航投資的控股股東海航資本與海投控股互為一致行動人,上述擔保構成關聯擔保,尚未通過股東大會審議,據此交易所要求海航投資、控股股東、被擔保方等相關方核實並説明違規擔保發生的具體情況,同時説明公司知悉上述違規擔保的時間,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結合對違規擔保事項的評估情況,説明公司是否應當對上述違規擔保事項計提預計負債;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違規擔保事項。
其二是海航資本持有華安財險7.74%股權,海航投資持有華安財險7.14%股權,交易所要求説明海航投資2019年底宣佈放棄華安財險部分股權優先購買權暨關聯交易,原因是否真實、準確,放棄優先購買權是否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本次收購華安財險7.74%股權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放棄優先購買權後又進行收購的主要考慮,收購相關資產是否有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利益;以定期存單質押用於借款、質押資金用於收購華安財險股權 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上述違規擔保的具體解決措施及預計解決期限。
第三,交易所要求海航投資説明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非受限貨幣資金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具體金額、存放地點、存放類型、使用安排等;貨幣資金目前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情況或潛在受限情況,如有,請説明受限金額、受限原因、相應信息披露情況等;是否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存在聯合或共管賬户或其他協議約定等情形,並分析截至目前持有貨幣資金的安全性及可收回性等。
第四,結合上述三條問題回覆、生產經營情況等,逐項核查説明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規則》第13.3.1條規定的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處理的情形。請公司獨立董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數據顯示,於2019年全年,海航投資實現營業收入2.13億元,同比下降20.90%;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999.2萬元,同比下降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