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新版《鋼鐵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即將出爐,鋼鐵產能置換面臨全面收緊。據權威人士透露,上述文件正在向相關部門和組織徵求意見和建議,在達成共識後,將盡快出台。
“發改委工信部發文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已半年時間,新產能置換辦法亟待出台給出新的置換方向。”上述人士表示,產能置換的意義不僅僅是產能問題。產能置換嚴格執行,將有利於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優化區域產能部署、促進行業技術進步,還會進一步加快企業兼併重組、推動鋼鐵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2020年1月23日,發改委、工信部發布《關於完善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指出,自1月24日起,暫停所有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同時各地需全面梳理2016年以來備案的鋼鐵產能項目,並開展自查自糾,確保項目符合安全、環保、能耗、質量、用地、產業政策和產能置換等相關要求。
上述人士表示,產能置換是推進鋼鐵工業調整的有效手段,例如採用清單化管理方式有效防範了殭屍企業和已淘汰產能死灰復燃,為過剩產能的穩妥退出和新建產能的有序銜接提供了通道。但也需注意到,置換方案存在不合理,一些地方政府、企業玩“數字遊戲”、“打擦邊球”甚至弄虛作假情況仍然存在。
“在此背景下,新版產能置換辦法將圍繞全面收緊、差別化精準施策、查漏補缺、健全完善等原則進行修訂。”上述權威人士表示,新置換辦法將重新界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同時,產能置換禁止項目擴圍、進一步加強對置換比例的控制、完善全過程的監管等多方面也是此次修改的重點。
據悉,新置換辦法中環境敏感區域將有所擴大。上述人士介紹,考慮到2 26大氣污染城市通道城市以及汾渭平原是鋼鐵產能集中區域,同時為進一步推動鋼鐵行業佈局優化,倒逼重點地區鋼鐵產能對外轉移,將環境敏感區域調整為國家規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
具體來看,環境敏感嚴控區域由原來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擴大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和其他2 26大氣通道城市,並針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生態文明示範區以及長江岸線一公里範圍內等區域的鋼鐵產能的總量和新建、擴建鋼鐵項目提出了具體要求。
在擴大敏感區域的基礎上,對敏感區域置換比例再度收緊。上述人士表示,在當前鋼鐵行業減量發展的大背景下,產能置換比例的設定及其保證項目實施後,產能得到有效控制,但目前未能實現實際產能減少,因此,產能置換比例在不低於1.25∶1的比例基礎上將進一步提高至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於1.25∶1。此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生態文明示範區等區域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長江干支流1公里範圍內嚴禁新建、擴建鋼鐵項目。
“在原來六個不得產能置換的基礎上進一步將殭屍企業和鐵合金納入不可置換的產能範圍。”上述人士透露,為加快殭屍企業低效產能退出,同時為防止非鋼鐵行業的產能渾水摸魚,不可置換產能範圍有所擴大,且有了更明晰的指引。
資料顯示,原置換辦法規定,置換範圍須同時滿足“1個必須 6個不得”兩個要求。“1個必須”具體指用於產能置換的冶煉裝備須是國務院國資委、各省級人民政府2016年上報國務院備案去產能實施方案的鋼鐵行業冶煉裝備家底清單內的冶煉裝備,和2016年及以後合法合規建成的冶煉設備。而“6個不得”則是: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後產能、在確認置換前已拆除主體設備的產能、鑄造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6類產能 。
此外,為避免一爐多分帶來的監管難,新置換辦法明確規定同一原料設備產能原則上不得拆分,確有必要拆分需嚴格控制拆分企業數量。同時,在方案公示前和建設項目投產前增加了由省級工信部門等事前評估和事後評估。
“鋼鐵行業迎來兼併重組的重要窗口期,產能置換政策在提高行業集中度方面可以發揮更大的推動作用。”上述人士説。
對於鋼鐵行業來説,提高集中度一直是未完成的課題。中國鋼鐵工業協會會長、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沈彬日前在中鋼協六界二次理事(擴大)會議上指出,目前鋼鐵行業產業集中度低的問題一直沒有解決,企業多而分散,甚至一些鋼鐵產能項目借穩投資之機上馬,繼續走粗放式擴張老路。
“較高水平的產能釋放與實際消費階段性下降矛盾將導致鋼材價格下跌,行業效益下滑,侵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紅利。”沈彬説。下一步行業應積極推進兼併重組,優化產業組織結構,進一步加強對戰略資源掌控,市場有序競爭,真正實現資源要素的優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