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出台

為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合理引導投資、促進資源高效利用,推動光伏發電、風電等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關於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2021年光伏發電、風電等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

《通知》明確,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項目和新核准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新建項目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新建項目可自願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更好體現光伏發電、風電的綠色電力價值。

《通知》規定,2021年起,新核准(備案)海上風電項目、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鼓勵各地出台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專家表示,《通知》的印發釋放了清晰的價格信號,有利於穩定行業預期,推動新能源加快投資建設,促進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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