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税務總局:11月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累計緩繳税費471.4億元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12月1日電(記者車柯蒙)10月底,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對四季度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税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支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國家税務總局數據顯示,政策實施首月,11月1日至30日,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累計緩繳税費471.4億元。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推出的税收緩繳政策主要呈現三個特點:一是覆蓋面廣,此次是針對年銷售額4億元以下(不含4億元)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第四季度部分税費,包含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户;二是涵蓋税費種類多,延緩繳納的税費包括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税、國內消費税及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優惠力度大,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中型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各項税費金額的50%;對於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可延緩繳納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全部税費。

據瞭解,為確保緩税政策及時有效落地,税務部門提前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統中對符合條件的納税人打上標識、提示提醒,方便製造業中小微企業通過電子税務局申報時精準享受優惠政策,並通過電話、短信、電子税務局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納税人開展“點對點”輔導提醒。同時,税務部門進一步精簡流程,讓納税人簡便易行好操作,符合條件納税人在申報後,界面自動彈出是否辦理延緩繳納,確認緩繳的税款繳納期限自行延長三個月,辦理時無需提供申請單及銀行對賬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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