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瑞新材IPO上會被否 保薦機構為東興證券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0日訊 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1年第72次審議會議於2021年12月17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江蘇揚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瑞新材”)首發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揚瑞新材的保薦機構為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曾文倩,張昱。
揚瑞新材主要從事功能性塗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現階段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功能性塗料包括食品飲料金屬包裝塗料、油墨和3C塗料。
揚瑞新材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陳勇,持有公司60.10%的股份,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質押或其他存在爭議的情況。
揚瑞新材原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原擬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1200萬股,且本次公開發行後的流通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低於25%。揚瑞新材原擬募集資金3.50億元,全部用於年產7萬噸功能塗料項目。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各期,中國紅牛對發行人營業收入的影響比例為37.54%、30.64%、28.75%、26.76%,對淨利潤的影響比例為56.10%、53.15%、42.78%、43.09%。截至目前,紅牛商標權屬仍然存在未決訴訟或糾紛,該爭議將對發行人第一大客户奧瑞金及其他中國紅牛的制罐供應商與發行人的業務合作帶來重大不確定性影響。發行人披露“中國紅牛對發行人銷售收入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不構成業務依賴;泰國紅牛產品相關塗料也由發行人間接供應,即便奧瑞金或中國紅牛敗訴,中國紅牛的市場份額被泰國紅牛所替代,對公司訂單量也不會造成顯著影響”。請發行人:(1)結合行業實際情況與訴訟或糾紛的最新進展,説明“一定的重要性”與“不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信息披露是否準確;(2)結合最高法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民終(394)號)關於駁回中國紅牛就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的訴訟請求的相關判決內容,説明發行人通過奧瑞金向中國紅牛銷售是否涉及糾紛或侵權行為,是否存在相關的訴訟與仲裁等風險。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奧瑞金系發行人多年以來的第一大客户,報告期的銷售佔比一直在30.00%以上,其持有發行人4.90%的股份。奧瑞金也是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陳勇控制的博瑞特系列公司的主要客户,山東博瑞特與奧瑞金股東之間存在資金拆借行為。報告期內,陳勇與奧瑞金高管存在大額資金往來。請發行人説明:(1)奧瑞金入股發行人是否影響發行人的業務獨立性;(2)發行人與奧瑞金高管之間存在大額資金往來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入股、商業賄賂等利益輸送或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形;(3)陳勇控制的常州博瑞特、福建博瑞特、山東博瑞特與奧瑞金控股股東原龍控股以及奧瑞金之間資金借貸的必要性和商業合理性;(4)2017年常州博瑞特以4.36億元收購福建博瑞特後,在2019年以1.92億元將福建博瑞特台灣子公司賣給奧瑞金的商業合理性;(5)銷售給奧瑞金的三片罐內塗粉末塗料價格較高的原因、合理性與可持續性;(6)發行人未按“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將奧瑞金認定為關聯方並披露的原因。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3.陳勇曾於1998年至2012年期間在蘇州 PPG 包裝塗料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2012年升任PPG中國區市場總監。發行人於2006年7月成立,當年即與PPG的重要客户奧瑞金開始業務合作關係並持續十餘年。在2014年與蘇州PPG前次訴訟中,陳勇曾經否認股份代持事實。請發行人説明:(1)發行人成立當年即與奧瑞金開始長期業務合作的原因與商業合理性;(2)上述合作是否侵害了蘇州PPG的商業利益。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第二大股東鄭麗珍持有發行人18.20%的股份,其丈夫陳彬任昇興集團子公司昇興昆明總經理,其姐夫林建伶曾任昇興北京、昇興山東經理,現任昇興安徽的三片罐總經理。昇興集團是發行人的前五大客户之一。請發行人説明:(1)鄭麗珍、陳彬、林建伶與昇興集團及其董事長林永賢之間的關係,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或其它特殊的利益安排;(2)發行人未按“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將昇興集團認定為關聯方並披露的原因。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5.報告期內,陳勇控制的山東博瑞特及子公司與發行人存在較多客户重疊的情形。請發行人説明是否存在陳勇或關聯方替發行人承擔成本、費用,以及其它利益輸送的情形。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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