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年的養老定期存款,你會感興趣嗎?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近日從多方核實到,監管部門將醖釀推出養老儲蓄試點。試點初期將由國有四大行在個別地區先行先試。養老儲蓄屬於定期存款類產品,期限最短5年,最長20年。
養老儲蓄的推出早有“預告”。2022年3月2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就透露,養老儲蓄試點即將啓動。今年以來,作為養老保險三支柱體系中的第三支柱,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提速發展。繼養老理財試點、個人養老金賬户後,養老儲蓄的推出,將進一步豐富從保險、公募資管產品到銀行存款等多類型的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的發展。
超長期存款定價是關鍵多位國有大行人士對記者透露,目前內部正在準備養老儲蓄試點有關事宜,具體推出時間和試點地區還需待監管部門明確。從產品形態看,養老儲蓄屬於定期存款類產品,服務於養老需求,存款期限較普通定期存款更長,存款期限最短5年,最長20年。
定價是養老儲蓄的關鍵。目前我國的銀行存款類產品的最長期限基本在5年,如何對5年期以上存款產品定價?參照市場上何種金融產品的利率作為基準?這些問題都關乎長期限養老儲蓄產品的定價合理性。
有銀行業分析人士對記者表示,預計養老儲蓄產品定價會參考憑證式儲蓄國債,但利率會比後者高一些。不過,目前銀行銷售的憑證式儲蓄國債的期限也基本都為3年期和5年期,鮮有10年期以上的。養老儲蓄10年期、20年期品種的定價依然缺乏參考標的。
“試點初期,預計10年期以上的養老儲蓄品種規模不大。養老儲蓄推出後,可能會對憑證式儲蓄國債形成一定替代效應,目標客羣以追求穩健投資收益的工薪階層和中老年人為主。”上述分析人士稱。
從穩定息差的角度看,超長期限的定期存款產品對銀行來説並不十分“划算”,預計佔比不會太高。上述分析人士稱,銀行資產負債管理往往傾向“存短貸長”,通過容忍一定程度的期限錯配實現收益。超長期限的定期存款產品如果定價低對受眾來説沒有吸引力,但定價高又會提高銀行的負債端成本,擠壓淨息差。
另有大行人士也對記者表示,同樣作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商業養老保險、養老理財和養老基金等與養老儲蓄區別明顯,前者可以通過配置權益類資產、另類資產等增厚收益。為穩定息差,銀行更傾向於加大活期存款或者3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佔比,以壓降負債端成本。
商業養老金融業務駛入快車道養老儲蓄的推出早有“預告”。今年3月2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就透露,養老儲蓄試點即將啓動。3月4日,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佈《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支持商業銀行研究養老儲蓄產品,探索開展養老儲蓄業務試點。
今年以來,作為養老保險三支柱體系中的第三支柱,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提速發展。繼養老理財試點、個人養老金賬户後,養老儲蓄的推出,將進一步豐富從保險、公募資管產品到銀行存款等多類型的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的發展。
5月1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規範和促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商業養老金融的業務規則作出原則性規定,提出建立多元發展格局,支持銀行保險機構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倡導銀行保險機構穩步推進商業養老金融發展。
《通知》提出,支持和鼓勵銀行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發展商業養老儲蓄、商業養老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養老金融業務,向客户提供養老財務規劃、資金管理、風險保障等服務,逐步形成多元主體參與、多類產品供給、滿足多樣化需求的發展格局。
為規範商業養老金融發展,《通知》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落實客户適當性管理要求,充分了解客户年齡、退休計劃、財務狀況、風險偏好等信息,合理評估客户養老需求、風險承受能力等,向其推介銷售適當的養老金融產品。對於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商業養老金融產品,銀行保險機構可在產品名稱和營銷宣傳中使用“養老”字樣。其他金融產品不得在名稱和營銷宣傳中使用“養老”或其他可能造成混淆的字樣。
來源: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