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存缺陷 ST創興及董事長等3人被通報批評

中新經緯客户端6月5日電 上交所5日公佈〔2020〕52號紀律處分決定書,對ST創興及時任董事長等3人進行通報批評。

上交所介紹,據證監會上海監管局《關於對上海創興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0〕4號),ST創興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2018年4-12月期間,ST創興通過勞務採購款的名義向供應商轉賬,再由供應商轉賬至公司相關員工的個人賬户,最終轉賬至公司部分員工及關聯自然人的個人賬户,用於支付薪酬、劃轉資金和報銷費用,合計金額521.2萬元。上述事項導致公司2018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多計資產628.57萬元;多計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權益232.41萬元;多計收入739.75萬元;多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232.41萬元。

對於上述會計差錯,ST創興於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更正公告。

上交所表示,ST創興以勞務採購款名義進行薪酬支付、資金和報銷費用劃轉,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導致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的財務數據存在差錯。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5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三條等有關規定。

其中,時任董事長翟金水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財務總監鄭再傑作為財務事項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連福漢作為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未能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保障有效執行,也未能保證公司相關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決定對翟金水、鄭再傑、連福漢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目前,翟金水仍為ST創興董事長,現年68歲。據2019年年度報告,翟金水曾就職於蕪湖市美華外貿服裝(橡膠)總廠(擔任廠長)、蕪湖市人民政府駐廈門辦事處、中坤進出口集團公司國外部、上海創興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目前,除ST創興董事長一職外,還任上海振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

連福漢曾任廈門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專員、ST創興證券事務代表。2016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23日擔任ST創興董事會秘書;2019年7月15日至今擔任上海東江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鄭再傑2015年7月10日起擔任ST創興董事兼財務總監。6月4日盤後,ST創興發佈公告稱,6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財務總監鄭再傑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個人原因,鄭再傑提請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董事、子公司董事等所有一切職務,擬於6月30日離崗。(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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