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轉發發改委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兩部委《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實施意見》,對國家及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國家物流樞紐、鐵路專用線、冷鏈物流設施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在建設用地指標方面給予重點保障。全文如下:

  物流是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的重要環節。近年來,物流降本增效積極推進,社會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穩步下降,但部分領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仍然突出,特別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社會物流成本出現階段性上升,難以適應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關鍵環節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一)完善證照和許可辦理程序。加快運輸領域資質證照電子化,推動線上辦理簽註。優化大件運輸跨省並聯許可服務,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交通運輸部負責)

  (二)科學推進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細化執法流程,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治超執法標準。分車型、分階段有序開展治理貨運車輛非法改裝工作,逐步淘汰各種不合規車型。組織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行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維護道路貨運市場正常秩序。建立嚴厲打擊高速公路、國省道車匪路霸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重點規範車輛通行、停車服務、道路救援等領域市場秩序。(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停靠管理。持續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完善以綜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網點為支撐的三級配送網絡,合理設置城市配送車輛停靠裝卸相關設施。鼓勵發展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時配送等集約化配送。改進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工作,明確城市配送車輛的概念範圍,放寬標準化輕微型配送車輛通行限制,對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給予更多通行便利。(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公安部按職責分工負責)研究將城市配送車輛停靠接卸場地建設納入城市建設和建築設計規範。(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五)推進通關便利化。推動港口、口岸等場所作業單證無紙化,壓縮單證流轉時間,提升貨物進出港效率。依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開展監管、查驗指令信息與港口信息雙向交互試點,提高進出口貨物提離速度。持續推進進出口“提前申報”,優化“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梳理海運、通關環節審批管理事項和監管證件,對不合理或不能適應監管需要的,按規定予以取消或退出口岸驗核。(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鐵路市場化改革。選取鐵路路網密集、貨運需求量大、運輸供求矛盾較突出的地區和部分重要鐵路貨運線路(含疏運體系)開展鐵路市場化改革綜合試點,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開展投融資、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績效管理、運輸組織等改革。持續完善鐵路貨物運輸價格靈活調整機制,及時靈敏反映市場供求關係。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鐵路貨運場站、倉儲等物流設施建設和運營。(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

  二、加強土地和資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七)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對國家及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國家物流樞紐、鐵路專用線、冷鏈物流設施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在建設用地指標方面給予重點保障。支持利用鐵路劃撥用地等存量土地建設物流設施。指導地方按照有關規定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物流基礎設施。(自然資源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完善物流用地考核。指導地方政府合理設置物流用地績效考核指標。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提高自有工業用地或倉儲用地利用率、容積率並用於倉儲、分撥轉運等物流設施建設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自然資源部、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拓寬融資渠道。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物流企業融資支持,鼓勵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依託核心企業加強對上下游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充分發揮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作用,推廣“信易貸”模式。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和差異化考核激勵政策,明確盡職認定標準和免責條件。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物流產業發展基金。(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國家開發銀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風險補償分擔機制。鼓勵保險公司為物流企業獲取信貸融資提供保證保險增信支持,加大政策性擔保對物流企業的信貸擔保支持力度。發揮商業保險優勢,支持保險公司開發物流企業綜合保險產品和物流新興業態從業人員的意外、醫療保險產品。(中國銀保監會負責)

  三、深入落實減税降費措施,降低物流税費成本

  (十一)落實物流領域税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半徵收等物流減税降費政策。(財政部、税務總局負責)

  (十二)降低公路通行成本。結合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引導擁堵路段、時段車輛科學分流,進一步提高通行效率。深化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改革。加強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後的路網運行保障,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回購經營性普通收費公路收費權,對車輛實行免費通行。嚴格落實鮮活農產品(行情000061,診股)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切實降低冷鮮豬肉等鮮活農產品運輸成本。(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降低鐵路航空貨運收費。精簡鐵路貨運雜費項目,降低運雜費遲交金收費標準,嚴格落實取消貨物運輸變更手續費。(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大力推行大宗貨物“一口價”運輸。嚴格落實鐵路專用線領域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對目錄清單外的收費項目以及地方政府附加收費、專用線產權單位或經營單位收費等進行清理規範。制定鐵路專用線服務價格行為規則,規範鐵路專用線、自備車維修服務收費行為,進一步降低收費標準,嚴禁通過提高或變相提高其他收費的方式衝抵降費效果。(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中歐班列高質量發展,優化班列運輸組織,加強資源整合,推進“中轉集散”,規範不良競爭行為,進一步降低班列開行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將機場貨站運抵費歸併納入貨物處理費。(中國民航局、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四)規範海運口岸收費。降低港口、檢驗檢疫等收費。對海運口岸收費進行專項清理整頓,進一步精簡合併收費項目,完善海運口岸收費目錄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清單外無收費項目。研究將港口設施保安費等併入港口作業包乾費,降低部分政府定價的港口收費標準。依法規範港口企業和船公司收費行為。降低集裝箱進出口常規收費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物流領域收費行為監管。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項目,及時降低偏高收費標準;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研究建立收費行為規則和指南。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制度,對不按公示價格標準收費或隨意增加收費項目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依法查處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超標準收費等違規違法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信息開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

  (十六)推動物流信息開放共享。在確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運輸、公安交管、鐵路、港口、航空等單位要向社會開放與物流相關的公共信息。按照安全共享和對等互利的原則,推動鐵路企業與港口、物流等企業信息系統對接,完善信息接口等標準,加強列車到發時刻等信息開放。研究建立全國多式聯運公共信息系統,推行標準化數據接口和協議,更大程度實現數據信息共享。(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降低貨車定位信息成本。對出廠前已安裝衞星定位裝置的貨運車輛,任何單位不得要求重複加裝衞星定位裝置。規範貨運車輛定位信息服務商收費行為,減輕貨運車輛定位信息成本負擔。(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物流設施高效銜接,降低物流聯運成本

  (十八)破除多式聯運“中梗阻”。中央和地方財政加大對鐵路專用線、多式聯運場站等物流設施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鐵路專用線進港口設計規範,促進鐵路專用線進港口、進大型工礦企業、進物流樞紐。持續推進長江航道整治工程和三峽翻壩綜合轉運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長江等內河航運能力。加快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以多式聯運示範工程為重點,推廣應用多式聯運運單,加快發展“一單制”聯運服務。(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

  (十九)完善物流標準規範體系。推廣應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貨運車輛、內河船舶船型、標準化托盤和包裝基礎模數,帶動上下游物流裝載器具標準化。(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與國際標準接軌,適應多式聯運發展需求,推廣應用內陸集裝箱(系列2),加強特定貨類安全裝載標準研究,減少重複掏箱裝箱。(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

  六、推動物流業提質增效,降低物流綜合成本

  (二十)推進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研究制定2021—2025年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實施方案,整合優化存量物流基礎設施資源,構建“通道 樞紐 網絡”的物流運作體系,系統性降低全程運輸、倉儲等物流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負責)繼續實施示範物流園區工程,示範帶動骨幹物流園區互聯成網。(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負責)佈局建設一批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有針對性補齊城鄉冷鏈物流設施短板,整合冷鏈物流以及農產品生產、流通資源,提高冷鏈物流規模化、集約化、組織化、網絡化水平,降低冷鏈物流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強縣鄉村共同配送基礎設施建設,推廣應用移動冷庫等新型冷鏈物流設施設備。(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強應急物流體系建設,完善應急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整合儲備、運輸、配送等各類存量基礎設施資源,加快補齊特定區域、特定領域應急物流基礎設施短板,提高緊急情況下應急物流保障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培育骨幹物流企業。鼓勵大型物流企業市場化兼併重組,提高綜合服務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培育具有較強實力的國際海運企業,推動構建與我國對外貿易規模相適應的國際航運網絡。(國務院國資委、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落實網絡貨運平台運營相關法規和標準,促進公路貨運新業態規範發展。鼓勵物流企業向多式聯運經營人、物流全鏈條服務商轉型。(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提高現代供應鏈發展水平。深入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總結推廣試點成功經驗和模式,提高資金、存貨週轉效率,促進現代供應鏈與農業、工業、商貿流通業等融合創新。研究制定現代供應鏈發展戰略,加快發展數字化、智能化、全球化的現代供應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快發展智慧物流。積極推進新一代國家交通控制網建設,加快貨物管理、運輸服務、場站設施等數字化升級。(交通運輸部負責)推進新興技術和智能化設備應用,提高倉儲、運輸、分撥配送等物流環節的自動化、智慧化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

  (二十四)積極發展綠色物流。深入推動貨物包裝和物流器具綠色化、減量化,鼓勵企業研發使用可循環的綠色包裝和可降解的綠色包材。加快推動建立托盤等標準化裝載器具循環共用體系,減少企業重複投入。(商務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郵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切實落實工作責任,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發揮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推廣降低物流成本典型經驗做法,協調解決政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189 字。

轉載請註明: 國辦轉發發改委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意見的通知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