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記者王希、吳雨)22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升國資國企改革成效。報告同時明確,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

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不斷在開放中成長、在改革中壯大,有效發揮了國民經濟“穩定器”“壓艙石”作用。當前,全球疫情和經貿形勢不確定性很大,國企改革攻堅任務更重、形勢更復雜。

“困難挑戰越大,越要深化改革。”在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衞國看來,提升國資國企改革綜合成效,對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他認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將推出一系列能夠激發國有企業活力、提高運營效率的改革舉措,對今後國企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報告提出,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許保利認為,積極穩妥推進國企混改,未來要更加關注混改後企業機制的轉換問題。

“混改不是目的,轉換企業經營機制,提升企業經營效率才是改革的目的。”他同時認為,伴隨國企混改推進,探索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制度是國資監管體制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企業辦社會、包袱沉重的問題一直困擾國有企業。根據報告,今年將基本完成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業內人士表示,這項改革不僅是全面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有利於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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