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格林達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格林達”)更新招股書顯示,公司擬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擬發行股份總數不超過2,545.39 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低於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25%。本次格林達擬募資金額5.03億元,其中,四川格林達100kt/a 電子材料項目擬投資3.63億元,技術中心建設項目擬投資40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擬投資1億元。
事實上,2019年6月19日,格林達就已經報送了首份招股書,直至今年4月17日,證監會發行部給出了格林達IPO的反饋意見,證監會發行部就供應商與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毛利率變動情況、研發情況等情況提出了50個反饋意見。
核心原材料數據“打架”
資料顯示,格林達主營業務包括專業從事超淨高純濕電子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主要有顯影液、蝕刻液、稀釋液、清洗液等。下游應用領域主要為顯示面板、半導體、太陽能電池等,主要用於顯影、蝕刻、清洗等電子產品製造工藝中。目前,格林達主要產品市場集中於顯示面板領域,佔比約95%,其他領域市場佔比5%左右。
招股書顯示,格林達控股股東為電化集團,電化集團持有格林達4288.56萬股,持股比例為56.16%;格林達實際控制人為黃招有、蔣慧兒、俞國祥、蔡江瑞、胡永強、陳浙、徐華七人。本次發行前,7位實際控制人通過間接持股控制的格林達表決權股份佔總股本比例為63.30%,但其7人未直接持有格林達股份,間接持有格林達股份共計佔總股本比例為25.20%。
在查閲招股書時,我們發現前後兩版招股書在數據上存有瑕疵,部分核心數據存在“打架”問題。
資料顯示,碳酸二甲酯和三甲胺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上述兩項材料佔公司主營業務成本比重分別為34.99%、40.45%、48.63%和46.71%。
2019年的首份招股書顯示,2017年、2018年,三甲胺的採購單價較上年變動幅度分別為35.81%和13.22%。
然而,2020年4月更新後的招股書顯示,2017年、2018年,三甲胺的採購單價較上年變動幅度分別為36.47%和13.22%。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格林達的原材料之一“三甲胺”在2017年的採購單價變動幅度有所不一致,但其採購數量和年度採購單價均一致的情況之下,採購單價變動幅度卻出現了“打架”現象。
三甲胺是格林達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之一,佔公司營業成本的22%左右,其價格波動對公司成本影響顯著,如此重要的數據存在變動,格林達卻並未在招股書中説明該數據變化的原因。
招股書顯示,格林達通用濕電子化學品均通過OEM 模式銷售,功能濕電子化學品主要有TMAH 顯影液、CF 顯影液、鋁蝕刻液和稀釋液等。
在產品TMAH 顯影液方面,2017年-2019年的產量分別為43677.51噸、57671.81噸、58294.43噸,在產量不斷增加的同時,該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卻出現波動,報告期內,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09.19%、102.99%和104.10%。
銷量方面,2017年-2019年,該產品的銷量分別為44284.43噸、57043.29噸和56789.77噸,產品的產銷率分別為101.39%、98.91%和97.42%,產銷率呈現下降趨勢。
在產銷率不斷下降的趨勢下,公司產品的庫存商品也隨之增加,報告期內,公司存貨賬面淨值分別為3073.98萬元、3639.57 萬元和4917.87 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0.62%、11.12%和14.34%。
熱衷營銷?研發費用不足銷售費用三分之一
我們在招股書中發現,格林達對研發的重視程度遠不及營銷。
招股書顯示,2017年-2019年,格林達的研發費用分別為1468.58萬元、1906.17萬元、2082.52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64%、3.72%、3.97%。
相比之下,格林達在營銷方面的費用支出就大方多了。
2017年-2019年,公司的銷售費用分別為4016.17萬元、5424.21萬元、5795.65萬元,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95%、10.58%、11.05%。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2017年-2019年,格林達的研發費用在營業收入中的支出比例遠低於公司銷售費用的支出,研發費用投入僅有銷售費用的三分之一左右。
綜上所述,格林達雖然作為一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但各期格林達的研發費用率不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