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住宅用於辦公被要求繳納2倍物業費 物業:住宅改為辦公性質

華商報訊(記者 於震)因將租住的房屋用作辦公,被物業要求交納雙倍的物業費,租户覺得不合理。

席先生是西安市丈八北路龍城銘園小區一期租户,因在住宅內辦起了家政公司,去年4月起,小區物業明確要求他交納雙倍的物業費用,“原本一平方米1.2元的物業費,現在要收取2.4元,因為覺得不合理,我拒交物業費後,物業對我購水進行了限制,導致房屋停水經近一個月。”席先生説,物業雙倍收費並沒有公示,是否合理她十分質疑,此外,物業採取限制購水辦法是否合理?

6月21日,記者聯繫到龍城銘園小區物業範經理,她表示,因為該租户已將住宅改為辦公性質,按照此前相關規定,物業費按照100%進行增收,她認為並未不妥,此外,並未拒絕租户購水,而是限制其一次購買的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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