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彭揚)央行網站6日消息,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險標識。央行表示,將定期在網站公佈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名單,供公眾查詢。
央行稱,根據工作安排,存款保險標識在2020年11月28日統一啓用前,自2020年11月7日起,將在河北省內丘縣、山西省臨汾市、遼寧省鐵嶺市、江蘇省揚州市、山東省臨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華容縣、四川省樂山市、雲南省元謀縣、陝西省渭南市等11個市(縣)範圍內先行啓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