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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擬IPO企業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辰奕智能”)有不少看點。
在辰奕智能近日公佈的申報稿外,其獨立董事曾被監管部門予以監管警示。另外,辰奕智能報告期內實控人發生變化,由夫妻兩人變為妻子一人做主。
來源:公司官網
共同控制變為一人控制
辰奕智能主要從事智能遙控器和智能產品的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智能遙控器產品主要為家電及家居產品的遙控器。
2019年至2021年(下稱“報告期”),辰奕智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51億元、4.54億元、6.22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2144.21萬元、6057.36萬元、6689.53萬元。
報告期內,辰奕智能主營業務收入中來自紅外遙控器和無線遙控器的比例合計分別為85.16%、93.47%、94.04%,呈上升趨勢。
主營業務收入摘要,數據來源:申報稿
從銷售模式來看,辰奕智能與客户主要商業合作的模式為ODM模式,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1.35%、97.51%和96.5%。資料顯示,ODM是指根據客户的產品需求,進行產品外觀、結構、模具、電子線路、軟件等設計和開發,經客户確認後組織生產交付,產品生產完成後貼客户的品牌或客户授權的品牌。
值得一提的是,辰奕智能報告期期初第一大股東為餘翀,其直接持有公司42.25%的股份,且餘翀彼時為辰奕智能的董事長。餘翀的配偶胡衞清則直接持有辰奕智能17.06%的股份,同時,胡衞清作為辰奕投資、盛思投資、眾創投資的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通過上述企業間接控制辰奕智能合計40.69%的股份,胡衞清直接並間接控制辰奕智能合計57.75%的股份。
胡衞清和餘翀彼時合計控制辰奕智能100%股份。不過,2019年12月28日,餘翀與胡衞清簽署《關於廣東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決權委託和股權轉讓協議》,約定餘翀在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表決權全部委託給胡衞清行使,並約定餘翀將其持有的公司1300萬股以1元的價格轉讓給胡衞清,雙方在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後30個工作日內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辰奕智能也由受胡衞清和餘翀共同控制變更為由胡衞清一人控制。
報告期期初股權摘要,數據來源:申報稿
辰奕智能在深交所問詢回覆函中表示,考慮到餘翀自2015年後不再參與發行人的日常經營管理,以及公司在日常經營和對外宣傳、“三會”規範運作、未來發行上市過程中,董事長及實際控制人需要承擔大量的溝通、會議出席工作等因素。在中介機構的建議下,在餘翀退出董事會的同時,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均歸集到胡衞清名下持有。
獨立董事被監管部門予以監管警示
資料顯示,國家人社部官網顯示,《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要求,用工單位在規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應當制定調整用工方案,於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規定比例。
而辰奕智能2018年年末和2019年年末勞務派遣人數分別為337人和265人,佔其用工總量的33.23%和25.43%。即辰奕智能2018年年末,幾乎每三個人中就有一個人屬於勞務派遣。
另外,辰奕智能目前申報稿是在2022年7月7日簽署的,但在2022年7月4日,辰奕智能獨立董事被監管部門予以監管警示,辰奕智能申報稿對此卻隻字未提。
據悉,唐秋英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寶蘭德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寶蘭德”)獨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辰奕智能獨立董事。
具體來看,2022年7月4日,上交所發佈公告顯示,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業績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確保預告業績和業績快報的準確性。但寶蘭德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時,未能審慎確認收入和利潤,導致披露業績不準確,業績預告營業收入、歸母淨利潤、扣非後歸母淨利潤與實際數據的差異幅度分別為 28.63%、70.85%、83.29%,業績快報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利潤總額、歸母淨利潤、扣非後歸母淨利潤與實際數據的差異幅度分別為30.59%、78.78%、76.02%、71.66%、84.43%,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同時,寶蘭德遲至2022年4月15日才發佈業績快報暨業績預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綜上,寶蘭德業績預告及業績快報信息披露不準確,未按規定披露更正公告,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其中寶蘭德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唐秋英作為財務會計事項的主要督導人員,未能勤勉盡責,對寶蘭德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因此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公司管理部對唐秋英等人予以監管警示。
監管警示摘要,數據來源: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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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鄒煦晨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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