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歐地理標誌協定已於9月14日在北京簽署,請簡要介紹協定談判過程和內容。
地理標誌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重要類型。為加強中歐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促進地理標誌產品貿易,中歐雙方於2011年啓動了中歐地理標誌協定談判。中方談判團隊由商務部牽頭,包括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2018年國務院機構調整後,原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職能劃入國家知識產權局,談判也相應地由商務部會同農業農村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繼續進行。談判共歷經8年22輪正式談判和多輪非正式磋商。2019年底,中歐雙方宣佈結束談判。此後,中歐雙方各自履行授權簽署的法律程序。2020年9月14日,中德歐領導人視頻會晤期間,商務部部長鐘山與德國駐華大使葛策、歐盟駐華大使鬱白正式簽署協定。
協定包括十四條和七個附錄,主要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規則和地理標誌互認清單等內容。根據協定,納入協定的地理標誌將享受高水平保護,並可使用雙方的地理標誌官方標誌等。協定附錄共納入雙方各275個地理標誌產品,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保護分兩批進行:第一批雙方互認的各100個地理標誌將於協定生效之日起開始保護;第二批各175個地理標誌將於協定生效後四年內完成相關保護程序。
二、協定有哪些亮點?
協定是中國對外商籤的第一個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標誌協定,主要有以下“亮點”:
一是保護數量多。這是中歐之間首次大規模互認對方的地理標誌,共550個(各275個),都是雙方久負盛名、家喻户曉的地理標誌,比如我國的紹興酒、六安瓜片、安溪鐵觀音、賀蘭山東麓葡萄酒;歐洲的香檳、巴伐利亞啤酒、帕爾瑪火腿、馬吉那山脈橄欖油等。這些地理標誌將惠及成千上萬的產品和生產企業。
二是保護種類豐富。中方列入協定清單的地理標誌不僅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還涉及代表中國傳統文化的宣紙、蜀錦等中國特色地理標誌。此前,歐盟對外商籤的地理標誌協定中僅涉及農產品、食品和酒類,這是歐盟第一次在其協定中納入此類地理標誌。
三是保護待遇高。雙方納入協定保護的地理標誌不僅可在對方獲得高水平保護,還可使用對方的地理標誌官方標誌,有利於相關產品有效開拓市場。這也是歐盟首次通過協定允許外國地理標誌持有者使用其官方標誌。雖然我國地理標誌產品在國內家喻户曉,但在歐洲的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仍有大幅提升的空間。協定提供的高水平待遇將有利於中國相關產品獲得歐盟消費者的認可,進一步推動相關產品的對歐出口;同時,也為有效阻止對地理標誌產品的假冒和偽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該協定對中歐雙邊經貿關係具有什麼重要意義?
協定是近年來中歐之間首個重大貿易協定,對深化中歐經貿合作具有里程碑意義。
中歐雙方均歷史悠久,地理標誌資源豐富,存在廣闊的合作空間。協定的簽署將進一步促進雙邊地理標誌產品貿易發展,擴大中歐貿易規模,進一步鞏固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的經貿基礎。
同時,協定的簽署彰顯了中國堅持對外開放、持續深化改革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也充分體現了中歐雙方堅持開展自由和開放貿易、支持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體制的承諾。在當前形勢下,協定的簽署必將為中歐及全球經濟提振信心。我們希望與歐盟繼續攜手維護基於規則的自由貿易體系,共同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共同推動世界經濟增長。
四、協定對於中國老百姓來説意味着什麼?
一方面,協定可以讓歐洲消費者進一步瞭解中國產品。我國很多地理標誌產品產於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推動大山中的優質產品走向世界,有利於扶貧和增收,為收入較低的地區注入新的增長動能。另一方面,協定為歐盟的優質特色產品在進入中國市場時提供充分保護,可以消除歐盟生產商的後顧之憂,使其放心地進入中國,使中國消費者能吃到、用上貨真價實的高質量商品,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協定簽署後,下一步中歐雙方將如何繼續推進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
接下來,中歐雙方將按照各自法律規定履行協定的生效程序,使協定儘早惠及中歐雙方企業和民眾。雙方還將按照協定的相關安排,穩步推進第二批地理標誌產品的互認,使更多中歐地理標誌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