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優先認購權?
優先認購權,是指掛牌公司發行新股時,公司股東可以按實際持有的股權比例優先於外部投資者進行認購的權利。
優先購買權的行使一般體現在當公司發行新股時,股東大會將對“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做出決議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三板市場,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的規定,掛牌公司股票的發行以現金認購的,公司現有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對發行的股票是有權優先認購的。每一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新股的比例是其在公司原有的持股比例,例如,某公司A股東佔公司30%股份,當公司計劃發行新股100萬股,在同等條件下,A股東可以優先請求認購其中的30萬股。
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對優先認購權有其他規定的,應當遵從公司章程的規定。
2、新三板為什麼實行優先認購權規定?
全國股轉公司基於保護投資者權益的考慮,防止因公司增發新股或其他類別證券從而稀釋原股東在掛牌公司的權益比例。具體來説,在掛牌公司需要增加資本時,由本公司的股東首先認繳,可以防止因新增投資者而打破公司原有的股權結構,進而出現稀釋現有股東在公司的權益比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