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壽:因欺騙投保人被罰15萬元,2023年以來被罰款超200萬元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告顯示,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太平人壽)廈門分公司及相關負責人因涉及產品説明會存在欺騙投保人行為,被監管機構予以處罰。

麪包財經對原銀保監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分支機構披露的行政處罰進行整理發現,2023年(以公告披露日計,下同)以來,太平人壽下屬機構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被罰款總金額超200萬元,其中罰款金額超30萬元的罰單有2張。

因存在欺騙投保人行為被罰15萬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江監管分局2023年9月27日發佈的公告顯示,太平人壽廈門分公司因產品説明會存在欺騙投保人行為,被罰款15萬元。
太平人壽:因欺騙投保人被罰15萬元,2023年以來被罰款超200萬元

同時,因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部分)負責,太平人壽廈門分公司的個人業務部門總經理丁莉被監管機構警告並處罰款4萬元。

2023年以來被罰款超200萬元

今年以來,太平人壽旗下分支機構多次受到監管部門行政處罰,合規問題不容忽視。以公告披露日初步統計,2023年初至今,太平人壽各地分支機構合計被監管部門罰款229.3萬元,涉及17張罰單。其中,罰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罰單數量過半。

太平人壽:因欺騙投保人被罰15萬元,2023年以來被罰款超200萬元

需注意的是,2023年以來,太平人壽收到3張超20萬元的罰單。

6月30日,河南銀保監局濮陽分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對太平人壽濮陽中心支公司進行處罰,合計罰款32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向監管部門報送數據不真實;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

5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濟寧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對太平人壽濟寧中心支公司進行處罰,合計罰款30.2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編制虛假業務資料、承諾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外利益、回訪提示內容不全面、未按規定委託代理人辦理業務、未建立代理人培訓檔案、及未在規定時限內製作合同並送達投保人。

9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對太平人壽四川分公司進行處罰,合計罰款23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個人代理人銷售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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