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1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
其中提到,到2035年,與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佈局進一步優化,服務平台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功能不斷完善,服務資源高效利用,服務能力大幅提高,服務質量有力保障,服務供給滿足需求,中小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形成“機構優、平台強、資源多、服務好、滿意度高”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
意見劃出這些任務:
推動服務力量與服務資源下沉,鼓勵在中小企業集聚的園區、產業集羣等設置公共服務站點,延伸服務半徑,提升服務便利性。
加強對基層公共服務機構專業力量配備、經費投入、服務場所、信息化建設等基礎條件保障,使其具備能滿足本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需求的基本能力。
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方面,加強創業創新支持和諮詢培訓服務,培育和服務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鏈式融通創新方面,開展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活動,幫助中小企業融入大企業供應鏈,推動上下游資源共享、協同攻關,提升產業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在融資融智促進方面,組織產融對接,幫助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在質量標準品牌提升方面,引導企業建立先進質量管理體系和標準體系,增強品牌管理能力,實現質量標準品牌價值提升。
在國際交流合作方面,組織開展展覽展銷、商務交流、商事法律等服務,助力中小企業“走出去”“引進來”。
在合法權益保護方面,配合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勞動爭議協商調解、合規管理等諮詢培訓服務,幫助中小企業防範風險、依法維權。
組織中小企業參與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服務活動,並因地制宜打造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區域特色品牌。
建立中小企業數據庫,收錄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相關信息,通過精準畫像促進服務資源精準配置。建立優質服務機構庫,分領域遴選專業化服務機構,完善入庫、出庫標準,依據服務能力、服務管理、服務質量、服務滿意度等對入庫服務機構開展監測評價,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建立服務產品和案例庫,按照不同行業、服務內容、企業類型等維度,進行標準化服務產品和專業化服務案例分類管理與應用,引導帶動市場化服務機構有序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優質服務。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提到,加強政策支持,加大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支持力度,提升服務能力,擴大服務範圍,降低服務成本。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