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第一張罰單!3年財務造假231億,為何造假屢禁不止?

近日,證監會披露了虎年第一張罰單:金正大三年半虛增收入約231億。金正大存在虛增收入利潤、隱瞞關聯交易,虛假記載資產、負債科目等多項違法事實。


根據判罰,金正大及8名高管累計被罰755萬元,其中3名主要責任人被採取3年至10年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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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造假,這是A股市場的一個頑疾,同時也是A股市場的一大毒瘤。它不僅會損害投資者利益,影響上市公司聲譽,而且嚴重危及資本市場的發展,動搖中國股市的根基。


歷史上最著名的財務造假案“安然造假事件”就為人們敲響了警鐘。安然公司是一家成立於美國北部的知名能源企業,從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間,安然公司的銷售收入從59億美元上升到了1008億美元,在短短的時間內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神話。然而公司高層的傲慢與自負使公司踏上了財務作假的不歸路。作假事件被揭發後,股價從90美元跌至0.26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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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或服刑或自殺暴亡,令人唏噓。而負責審計安然的世界五大會計事務所之一——安達信也解體並倒閉。也是這一事件後,美國國會通過了《SOX法案》,加強了公司治理,會計機構監督和證券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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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造假頻現,為何屢禁不絕?


首先,這是因為在我國財務造假的違法成本太低。我國的證券市場是一個從新興向成熟過度的市場,很多制度和監管與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的證券市場相比有着較大差距。以金正大為例,在虛增收入230.7億元的情況下,證監部門的罰款總額僅755萬元,差不多是虛增收入的0.03%。雖然2020年新頒佈的《證券法》將財務造假的最高處罰由6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但是這樣的懲罰力度相對於動輒幾十億甚至幾百億的收益,可以説是一本萬利,許多企業仍願意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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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則是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財務審計本該由第三方行政機構監督執行,卻由與企業有着利益關係的中介機構—會計事務所來履行,很多時候事務所受制於人,這無疑為做假賬製造了生存空間。因此,要防範證券市場財務造假問題,切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不僅要進一步加大監管處罰力度,還要優化改革審計體系,加強第三方機構的獨立性與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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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監管機構來説,制度建設,任重而道遠。透明的信息披露是證券市場的靈魂。只有從道德和法律層面規範約束企業,才能遏制財務造假,引導市場健康發展。對於投資者而言,也要識別異常,防範風險,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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