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振華被銀保監會約談

日前,銀保監會對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前海人壽”)近期存在的公司治理問題,發出監管意見書。


7月15日,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人壽”)發佈重大事項信息披露報告顯示,該公司收到了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監管意見書。

姚振華被銀保監會約談


監管意見書指出,前海人壽公司治理存在問題,應立即進行問題整改。前海人壽股東要嚴格執行相關監管要求,維護保險公司獨立運作,不得濫用控制權干預公司經營,侵害保險公司合法權益。銀保監會表示,已對公司實際控制人姚振華進行了監管約談,責令改正違規問題。嚴禁股東不當干預公司經營。嚴禁股東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和資產轉移,不得侵佔挪用保險資金。


臨時會議違法、違規


意見書表示,前海人壽股東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在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寶能集團”)官網發佈公告,稱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臨時會議,免去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成方的公司董事和總經理職務,免去陳琳的公司監事等職務。


銀保監會核查後指出,前海人壽對召開上述會議不知情,“會議未按照公司章程和監管要求向全體董事和監事發送通知,且未提前通知監管機構”。


銀保監會稱,上述會議違反了《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第七條和公司《章程》第七十一條,保險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會議,“應當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監管機構” 等要求,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十二條“通知時限為:…臨時董事會會議召開前至少五天。公司應於上述時限內將會議通知以書面方式送達全體董事和監事”等。


“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對應由公司決策的事項提出具體意見,直接干預公司正常經營,不符合 《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第十四條‘嚴禁……(四)干預銀行保險機構正常經營決策程序’,《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第十六條(八)款和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條(十六)款,‘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或者利用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及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不得干預董事會、高級管理層根據公司章程享有的決策權和管理權’等”,銀保監會表示。


此前的信息顯示,7月11日,寶能集團突發公告,表示旗下公司前海人壽近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免去沈方成公司董事職務、免去陳琳公司監事職務;前海人壽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免去沈方成總經理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沈成方和陳琳在前海人壽任職均長達10年——沈成方2012年至2018年曆任前海人壽總精算師、副總經理,2018年升任公司總經理,2019年7月經核准任公司執行董事;陳琳2012年4月核準擔任前海人壽監事會主席,2016年11月至今擔任南玻集團董事長。


監管約談姚振華,嚴禁股東不當干預公司經營


針對前海人壽的相關問題,銀保監會依據《保險法》和相關保險監管規定,提出監管意見要求該公司立即進行問題整改。


“我會已對你公司實際控制人姚振華進行了監管約談,責令改正違規問題”,銀保監會表示。


監管還要求前海人壽,嚴禁股東不當干預公司經營,“你公司股東要嚴格執行《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監管要求,維護保險公司獨立運作,不得濫用控制權干預公司經營,侵害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嚴禁股東利用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和資產轉移,不得侵佔挪用保險資金。”


此外,銀保監會表示前海人壽應切實維護公司局面穩定,並將《監管意見書》及時通知股東、董事、監事和相關人員。


整改情況應於送達之日(也即7月14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報告給銀保監會人身險部。


綜合償付能力下滑近20個百分點,風險綜合評級“六連C”


意見書提到,前海人壽要在前期壓縮業務規模,強化保險資金管控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改善償付能力,防範化解風險。


事實上,在此次監管意見書披露前,前海人壽的各項指標均不容樂觀。


銀保監會官方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55家人身險公司實現了保險業務收入的增長,19家公司業績下滑,其中前海人壽保險業務收入同比下跌78.53%,從去年同期的510億元跌到109.5億元,下滑程度位列74家人身險公司榜首。


從2022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來看,前海人壽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10.17%,較2021年末下滑19.93個百分點;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66.39%,較2021年末下滑12.77%。另據該公司預測,下一季度,其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將繼續下滑,為65.99%。


依據銀保監會去年初修訂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60%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120%的保險公司,將作為重點核查對象。


此外,償付能力下降也直接影響了前海人壽的風險綜合評級,2020年二季度至2021年四季度,前海人壽的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均為C級。


銀保監會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保險業風險綜合評級結果中,風險小的A類公司91家,風險較小的B類公司75家,風險較大的C類公司8家,風險嚴重的D類公司4家。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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