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坐不住了!拉夏貝爾被多位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
“中國版ZARA”的麻煩事還在繼續。
11月22日晚間,拉夏貝爾披露公告指出,就在當天,其從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下稱“新市區法院”)轉來的快遞獲悉,公司債權人嘉興誠欣製衣有限公司(下稱“嘉興誠欣”)、海寧紅樹林服飾有限公司(下稱“紅樹林”)、浙江中大新佳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浙江中大”)(上述三方合稱“申請人”)向法院遞交了《破產申請書》。
在公告中,拉夏貝爾方面指出,如最終相關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清算申請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4.14的規定,公司A股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11月23日開盤後,拉夏貝爾股價一度下跌3.39%。截至收盤,其報2.31元,股價下滑2.12%。
同日,拉夏貝爾方面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希望跟供應商一起化解債務問題,努力脱困解危,這一立場是持續不變。
供應商提出申請
根據拉夏貝爾昨日晚間披露的公告,此次向法院遞交了《破產申請書》的三家公司嘉興誠欣、紅樹林以及浙江中大,和拉夏貝爾分別存在承攬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加工合同糾紛。
以紅樹林為例,其訴拉夏貝爾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並調解生效(2020)滬0104民初14521號,拉夏貝爾共需向該公司支付款項722.16萬元。但是拉夏貝爾在調解後怠於履行調解書生效內容,在調解書確認的第一期付款時間2020年11月9日前未履行調解內容向紅樹林履行相關款項支付義務。紅樹林也已申請對其強制執行,但至今尚未執行到拉夏貝爾的任何財產。
紅樹林方面認為,拉夏貝爾作為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拉夏貝爾的情況已經符合破產的相關條件。因此,紅樹林作為債權人依法向法院提出對拉夏貝爾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拉夏貝爾還在公告中指出,根據相關規定,因核准其登記機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司的破產案件一般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向新市區法院(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清算,其請求不符合相關法律程序,公司將及時向新市區法院提交破產清算的異議申請;同時,公司未收到法院有關本次破產清算的任何裁定,本次債權人申請公司破產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確定性。
“公司仍將持續積極與債權人、法院等進行溝通,爭取儘早消除不良影響,盡最大努力維護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拉夏貝爾一併表示。
《國際金融報》記者翻閲拉夏貝爾過往的公告注意到,前述三家企業均是拉夏貝爾的供貨商。在拉夏貝爾2020年12月9日披露的相關公告中,嘉興誠欣就曾在訴訟請求中要求拉夏貝爾支付定做款2080.52萬元、備料損失64萬元、及逾期利息損失36.04萬元。
去年7月,記者曾獨家報道拉夏貝爾的百名供應商奔赴上海總部商討債務解決方案。在此之前,拉夏貝爾拖欠供應商貨款的金額已近16億元。彼時,有資本行業人士向記者直言,若供應商的前述欠款問題得以妥善解決,公司的債務壓力將得到緩解,未來的融資條件也會改善。但如果拉夏貝爾未來債務問題繼續惡化,就有可能進入破產程序。
目前來看,這些供應商們的債務問題並未完全得到進一步解決。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向記者表示,債權人對拉夏貝爾提出破產清算,可以推動拉夏貝爾債務問題的解決。“或許拉夏貝爾現有的狀況,即使破產清算也難以讓債權人獲得更多賠償,但從法律角度,不推動其進行破產清算,這一糾紛就會始終影響供應商進行合法的維權。”
在沈萌看來,對於企業來説,破產清算應該是最差的結果,也就是基本沒有翻身的機會。“之所以債權人仍然提出破產清算而不是重組,一方面或是因為拉夏貝爾提出的重組方案都難以得到債權人的認可,也導致債權人對於拉夏貝爾解決債務問題的誠意存在質疑。另一方面,或也是拉夏貝爾目前的狀況想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進行重整的成本大、而希望渺茫,債權人不願意繼續支持。”
公司身處退市邊緣
拉夏貝爾曾被成為“中國版ZARA”,但自2019年開始,其便進入了多事之秋,關店、虧損、欠債、保殼……這些關鍵詞可以説牽動着投資者的心絃。
早前,拉夏貝爾是一家全渠道、多品牌運營的時尚集團,最高峯擁有近萬家的門店。當前,其也是唯一一家在A+H雙資本市場上市的服裝類公司。
不過,在2017年登陸A股後,拉夏貝爾開始進入經營低迷期。2018年,拉夏貝爾淨利潤為-1.6億元;2019年,在營業收入下降24.66%的同時,其淨虧損高達21.66億元。2020年,拉夏貝爾實現營業收入18.19億元,同比下降76.27%。此外,其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18.4億元,較上年度減虧3.3億元。
進入到2021年,拉夏貝爾的經營仍未實現較大的扭轉。10月底,拉夏貝爾發佈了三季報。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其營收同比減少78.16%至3.65億元,淨利潤虧損2.89億元。
根據當時一併披露的公告,截至彼時,因涉及較多訴訟案件,拉夏貝爾及下屬子公司共計144個銀行賬户被凍結,凍結金額約為1.26億元;公司下屬17家子公司股權被凍結,涉及案件執行金額合計約6.73億元;因涉及31項訴訟案件影響,導致公司4處不動產(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賬面價值合計約為17.01億元)被查封。此外,公司累計涉及未審結/未調解訴訟案件58起,未決訴訟案件涉案金額約為5.3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拉夏貝爾2020年度末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負值,已經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12月修訂)第13.3.2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司A股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拉夏貝爾2021年度末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仍為負值,將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12月修訂)第13.3.12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A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在三季報中,拉夏貝爾方面曾強調,其公司董事會將繼續認真研究對策,積極籌劃推進資產處置、債權債務重組、引入外部投融資及完善內部控制水平等措施,全力以赴爭取撤銷風險警示。
十多天前,拉夏貝爾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子公司股權司法拍賣相關事項的問詢函。這份問詢函還提及了拉夏貝爾的經營表現,表示根據拉夏貝爾三季報,公司淨資產仍為負值。根據退市新規,如公司披露2021年年報後,仍觸及相關退市指標,將直接被終止上市。“請公司結合自身經營、財務情況,儘快改善基本面,核實並披露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充分提示存在的終止上市風險,避免誤導投資者。”
目前,拉夏貝爾尚未就此問詢函披露回覆。該公司此前曾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公司一直在推進轉型調整舉措,希望能夠減輕或消除所面臨的債務負擔。
記者:王敏傑
編輯:馬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