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新能源實現高質量發展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促進新能源實現高質量發展

今年以來,廣東省廣州市光伏產業發展進入快車道。1—4月,廣州市分佈式光伏投產容量3.71萬千瓦,其中10千伏高壓分佈式光伏投產容量1.13萬千瓦,同比增長102.29%。圖為日前南方電網廣州從化供電局運維人員為廣州從化明珠工業園的一處屋頂光伏項目提供技術指導。 陳方靜攝(人民視覺)

本報北京6月2日電 (記者廖睿靈)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佔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的新階段。截至今年4月底,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7億千瓦,佔全國發電總裝機的29%。陸上風電、光伏發電成本快速下降,截至2021年底,二者平均度電成本較2012年分別下降48%和70%。但是,新能源開發利用仍存在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制約因素。

圍繞新能源發展的難點堵點問題,《實施方案》在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佔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深化新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導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新能源發展合理空間需求、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完善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等7個方面提出21項具體舉措。

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建設;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築領域應用,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築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引導全社會消費新能源等綠色電力。

“與傳統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較低,佔地面積大。隨着新能源規模快速擴大,土地資源已經成為影響新能源發展的重要因素。”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對此,《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新能源發展用地用海保障,通過明確用地管理政策、規範税費徵收、提高空間資源利用率、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等措施,推動解決制約新能源行業發展的用地困境。比如,鼓勵“風光漁”融合發展,切實提高風電、光伏項目海域資源利用效率;要求大力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研究出台光伏治沙等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設計、施工等標準規範,並支持在石漠化、荒漠化土地以及採煤沉陷區等礦區開展具有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效益的新能源項目。

支持新能源發展,還要進一步發揮財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對此,《實施方案》明確了優化財政資金使用、完善金融相關支持措施、豐富綠色金融產品服務三方面政策措施,提出研究將新能源領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範圍等要求。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各項政策措施,並指導各地和有關方面認真貫徹落實,確保《實施方案》落地見效,推進新能源與傳統能源優化組合、協同發展,在確保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持續推動新能源實現高質量發展,推動我國從能源大國向能源強國不斷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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