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日報》(特約記者 莫潔)訊,自設置以來,科創板的制度創新持續不斷,包括允許虧損公司上市、支持同股不同權、紅籌企業迴歸發行CDR等。
同時,再融資、併購重組、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多個方面也實施了制度突破,包括新股定價制度市場化改革也取得突破。
近日,科創板迎來開市兩週年,上交所在企業座談會上的這一表態尤其受到關注——重點圍繞4個方面推動科創板高質量發展,為全市場推行註冊制打牢基礎,其中包括“積極研究新股定價完善措施,並加強監管”,引起市場對進一步完善新股定價機制的期待。
完善新股定價機制被提及
科創板新股定價機制或將進一步優化。
證監會近期發佈文件提出,將加強對報價機構、證券公司的監督檢查,規範報價、定價行為,完善股票發行定價、承銷配售等相關規則。
近日,在科創板開市兩週年之際,上交所亦明確表態,將積極研究新股定價完善措施,並加強監管。
有媒體報道稱,近期上交所已成立了7個專項檢查小組,部署開展了科創板網下投資者專項檢查。
此前,上交所與中國證券業協會開展了網下詢價合規情況專項現場檢查工作,對6家資產管理機構予以監管警示;中國證券業協會也公佈對11家報價機構採取自律措施,包括暫停網下投資者資格。
某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在接受《科創板日報》記者時表示,完善科創板定價措施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平抑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
資深投行人士指出,類似信息在去年9月份上緯新材發生壓線發行時蹭提出過。
當時,上緯新材科創板IPO發行超1分就無效被剔除、399家超過90%比例的詢價對象統一報價、為投價報告下限的22.15%、募資額不足前年全年淨利潤、12.83倍的市盈率遠低於23倍上限、發行價格對應市值僅為10.04億勉強壓線,詢價機構被質疑藉機制漏洞抱團壓價,一時激起千層浪。
當時有報道稱,上交所已經關注到上緯新材詢價階段出現異常報價的情況,同時相關監管部門將就新股發行相關問題進行討論,並可能會研究出台相關措施。
“註冊制背景下,新股定價問題已經越來越成為市場關注焦點,也越來越受到監管層重視。”上述市場人士表示。
新股供求關係系主因
在業內看來,完善新股定價措施的需求,與當前A股新股發行相對密集的背景有一定關係。
自2020年下半年起,A股IPO供給相對充足,並延續至今。星礦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整個A股新增上市公司達到245家,相比去年同期(118家)增長107.63%。具體到科創板,上半年新上市公司為86家,相較去年的46家增長86.96%。
期間,註冊制背景下新股市場化發行的這些特徵越發明顯:——發行市盈率走低;實際募資額低於擬募資額;破發現象時有發生。
“供大於求,發行價和發行市盈率自然走低、融資額低於擬募資額,以及破發現象的出現等,都是正常的市場化結果,科創板帶來的資本市場改革成效明顯,但個別機構利用現行的規則‘壓價’則不合理。”採訪中多名投行人士向《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
資本市場專家向《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新股定價牽涉巨大的利益和多個相關方,機構定價與市場認知存在巨大偏差,這可能會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給投機者提供操縱空間。監管層提出積極研究新股定價完善措施,並加強監管,這説明了優化規則的決心。
如何完善新股定價措施?
那麼,對現行的新股定價規則應如何完善,進一步激發其價格發現功能?
日前,報道稱監管部門正在廣泛聽取市場意見,積極研究解決相關問題,着力優化規則、加強監管,維護良好發行秩序。
一方面,完善股票發行定價、承銷配售等相關制度規則,優化報價流程,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報價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係,推動市場化發行機制更有效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加強報價機構監管,重點加大對串價等干擾發行定價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出清不專業、不負責任的機構,督促報價機構完善內控機制。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在接受《科創板日報》採訪時通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取消10%高價剔除,改成極端報價剔除;二是改發行價不超四數區間下限為不超四數區間上限;三是對一定規模以下的發行人,允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直接定價發行;四是對發現違規嫌疑的詢價機構立案調查,並對違規處嚴厲懲罰。
招商證券方面也曾談到,目前新股定價制度設計,使發行人、主承銷商與投資者之間無法對等博弈。根據市場最新情況優化發行價格形成機制,建議去掉“剔除10%最高報價”規定,允許保薦機構突破“四數孰低值”的潛在制約,通過充分的市場詢價,在具有一定認購倍數及定價覆蓋率的基礎上與發行人自主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華泰聯合證券方面則建議,目前新股配售採用分類比例配售的模式,單個配售對象獲配的金額非常小,大大降低了投資者價格發現的積極性。為了促使投資者提供基於客觀信息的準確報價,在配售過程中發行人和承銷商需要建立相應的補償和激勵機制,避免具有專業定價水平的投資者可能隱瞞自身對於公司的實際看法,導致新股定價與公司價值產生較大偏離。
上述資本市場專家認為,擴大IPO詢價範圍,增加詢價對象的背景廣泛性,這也是一個方向。